雷神科技: 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22:14:5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920190     证券简称:雷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
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年度
的审计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 1 日(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首席合伙人:王晖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      制造业                  制造业
 A      农、林、牧、渔业             农、林、牧、渔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建筑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和零售业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
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
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
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波先生,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生龙先生,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峰先生,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7 份。从业期间为多家上
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
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赵波先生、签
字注册会计师马生龙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峰先生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期 2026 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 2025 年审计收费 9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70 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是按照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基础上的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
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
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 亦不存在
其它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
其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
  (二)《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二次会议决议》。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