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神科技: 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22: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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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190      证券简称:雷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结合公司所处行业
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各任职人员的具体职责,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人员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标准
  (1)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
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其中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
据,并且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
后支付;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为 10 万元/年(税前)。
  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管理岗位任职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
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其中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并且高级管理
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四、薪酬计发与约束
  (1)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
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2)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
入组成;
  (3)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职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
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4)绩效薪酬:根据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贡献以及个人
年度考核指标的达成情况确定,按照考核周期发放;
  (5)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股票期权等方式,根据
公司相关激励计划确定。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暂停支付或追回已发放的绩效
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益:
  (1)公司经营业绩出现重大下滑或发生重大亏损;
  (2)本人对公司发生重大损失或重大风险负有责任;
  (3)本人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的行为;
  (4)财务数据被追溯调整,导致前期已发放的薪酬明显偏高;
  (5)其他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应当止付或追索的情形。
  五、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纳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资总
额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支付能力等因素综
合确定,并与公司经济效益同向联动。当公司超额完成年度利润目
标时,工资总额可相应上浮;当公司未完成年度利润目标时,工资
总额应相应下调。
  六、附则
  上述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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