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6-01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
要,关联交易价格通过自主商业谈判确定,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中国卫通关于 2026 年度日常经
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的
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 2026 年度日常
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
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不会对公司的整体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同意公司 2026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了《中国卫通关于 2026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京、马海全、李海金、刘永、杨亦
可均回避表决,该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经
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卫通关
于 2025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
销售/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合计预计不超过 25,500
万元;2025 年度采购/接受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合计预
计不超过 120,400 万元。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具体情况
如下:
关联交 关联交易内 2025 年度预计发 2025 年度实际发 差异的原因
关联方
易类别 容 生额(万元) 生金额(万元) (注)
航天科技集团及下属
空间段运营 单位、亚太卫星宽带
服务 通信(深圳)有限公
销售商
司及子公司
品/提供
航天科技集团及下属
劳务
其他销售商 单位、亚太卫星宽带
品/提供劳务 通信(深圳)有限公
司及子公司
小计 25,500 16,270.76 ——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50,000 56,244.37 业务发展需要
星箭采购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
采购商 究院
品/接受 航天科技集团及下属
劳务 其他采购/接 单位、亚太卫星宽带
受劳务 通信(深圳)有限公
司及子公司
小计 120,400 95,943.82 ——
注:预计发生额包括当年新签多年期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实际发生额为当年实
际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三)2026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本次预计
本年年初至披
金额与上
关联 2026 年度 占同类业 露日与关联人 2025 年度实
关联交 年实际发
交易 关联方 预计发生 务比例 累计已发生的 际发生金额
易内容 生金额差
类别 额(万元) (%) 交易金额 (万元)
异较大的
(万元)
原因
航天科技集团及
空间段 下属单位、亚太
业务发展
运营服 卫星宽带通信 10,000 3.51 539.05 8,686.53
需要
销售 务 (深圳)有限公
商品/ 司及子公司
提供 航天科技集团及
其他销
劳务 下属单位、亚太
售商品/ 业务发展
卫星宽带通信 14,500 5.09 1,618.11 7,584.23
提供劳 需要
(深圳)有限公
务
司及子公司
小计 24,500 8.60 2,157.16 16,270.76 ——
中国空间技术研 业务发展
星箭采 究院 需要
购(注)中国运载火箭技 业务发展
采购 73,000 100.00 0 30,076.98
术研究院 需要
商品/
航天科技集团及
接受
其他采 下属单位、亚太
劳务 业务发展
购/接受 卫星宽带通信 35,000 28.59 810.22 9,622.47
需要
劳务 (深圳)有限公
司及子公司
小计 275,000 75.88 810.22 95,943.82 ——
注:公司谋划开展后续卫星建设项目,计划于 2026 年分别与中国空间技术研究
院、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签署卫星及配套火箭相关合同。公司 2026 年度星
箭采购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包含前述合同,本年度实际发生额将以最终签署合同约
定的付款进度确定。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的关联方主要为航天科技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单
位。
航 天 科 技 集 团 成 立 于 1999 年 7 月 1 日 , 注 册 资 本
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各类武器系统,各类空间飞
行器、航天运输系统、临近空间飞行器系统、地效飞行器系
统、无人装备系统,以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制、试验、生产
销售及服务;军品贸易、各类商业卫星及宇航产品出口、商
业卫星发射(含搭载)及卫星运营服务;卫星通信广播电视
传输服务;航天工程和技术的研究、试验、技术咨询与推广
应用服务;各类卫星应用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销售与服
务;地理信息测绘技术及产品研发、销售与服务;电器机械、
仪器仪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信息设备的研发、销售
与服务;化学原料、化学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特种材
料研发及应用;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装备研发;销售汽车
及零部件;进出口贸易及投资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服务。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简称“五院”)成立于 1968 年 2
月 20 日,是隶属航天科技集团的科研事业单位,持有国家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五院主要从
事空间技术开发、航天器研制、空间领域对外技术交流与合
作、航天技术应用等业务,还参与制定国家空间技术发展规
划,研究有关探索、开发、利用外层空间的技术途径,承接
用户需求的各类航天器和地面应用设备的研制业务并提供
相应的服务。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简称“火箭研究院”)成立
于 1957 年 11 月 16 日,是隶属于航天科技集团的科研事
业单位,持有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121000004000110400 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火
箭研究院主要从事航天设备研制,航天技术开发,信息通信
和卫星应用技术开发,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技术开发,相关继
续教育、专业培训、产品开发与技术服务等业务。
此外,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关联方还包括公
司的联营企业亚太卫星宽带通信(深圳)有限公司(简称“亚
太星通”)及其子公司。亚太星通成立于 2016 年 08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其经营范围为:卫星通信系统的投资
和运营管理;通信系统的开发、集成、运营维护和传输服务;
网络系统开发和集成;软件系统开发、通信设备开发、系统
集成与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
项目是:互联网信息服务;卫星通信系统的建设、通信系统
的维护。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航天科技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空
间技术研究院、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及其他下属单位与
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
系情形。
亚太星通是公司间接持有 30%股权的联营企业,根据
《企 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亚太星通及子
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约,未发
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
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商品/提供劳务:卫星空间段运营主要包括向航天恒星科技有
限公司、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航天万达高科技有
限公司等公司提供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其他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主要包括向航天科技集团、北京卫星信息工程研究所、
西安空间无线电技术研究所等单位提供项目研究及平台系
统研发服务,向亚太星通及其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等。
务:星箭采购主要为向五院采购卫星及相关配套硬件、技术
开发、服务,及向火箭研究院采购火箭、相关关键部件及相
关能力提升研发服务;其他采购/接受劳务主要为通过航天新
商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生产保障物资等集中采购,向亚
太星通、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天绘数据有限公
司等公司采购卫星终端设备,接受北京空间飞行器总体设计
部、陕西航天技术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航天恒星科技有限
公司、上海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的系统研
发及技术服务,及北京神舟天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物
业服务和北京中科航天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业务服务
等。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采购价格采用市场化
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通过自主商业谈判确定,航天科技集
团不进行干预或指导。最终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按照公平、
公正、合理的原则签订协议,并按照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的实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
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通过自主商业谈判
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