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会 审 议 通 过 2025 年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总股本基数为 159,462,046 股。公司拟以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159,462,046 股
为 基 数 ,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0.940663 元 ( 含 税 )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截至 2025 年 1 月 1 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比
例已超过股本的 50%,2025 年度公司未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截至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
内未分配利润为 808,072,240.6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11,476,978.50 元。截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60,302,593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数量为 875,447 股,
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数量为 159,427,146 股。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合计转增 47,828,143 股,转
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至 208,130,736 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
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将以最新股本总额
作为分配的股本基数,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总额”的原则实施。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5,000,004.66 20,049,134.69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6,323,729.46 22,254,227.52 -57,229,887.9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808,072,240.6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11,476,978.5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35,049,139.3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7,116,023.01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35,049,139.35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是 ?否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智能制造领域工业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及系统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
企业,业务覆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帮助客户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
良品率。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测试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相关设备
维修、升级(测试)及相关商务服务和技术服务,智能制造产品生产、租赁。根据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5 专用设
备制造业”。
(2)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深耕智能制造领域近 20 年,行业地位突出,在多年非标设备研发及行业应用经
验积淀中,总结并形成了运动控制、人工智能、机器人软件算法等平台化模块,以及射频、
声学、电学、光学等各项功能技术模块。公司基于技术同心圆战略,利用平台化、模块化
技术,采用“积木式搭建”方式,开发了自动化测试设备、自动化组装设备、工业机器人
和整线自动化设备,以及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等多类型、多型号产品系列,
实现快速交付、快速迭代、高效低成本的研发与生产,进而在行业应用领域、客户开拓及
新产品开发方面形成较强的延展性和竞争力。
同时通过外延并购方式推进落实公司在半导体晶圆与封测设备、车载摄像头及车载屏
模组等汽车电子设备、机器人、液冷零部件领域的布局。而依托与海外大客户的深度合作,
公司正积极推进从设备供应商向零部件供应商的战略纵深发展。
(3)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
司股东的净利润 146,323,729.46 元,较去年同期上升 557.5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资产负债率 28.79%,偿债能力良好。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不足 2025 年度归母净利润 30%的原因
在大数据及 AI 算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拓展的背景下,公司业务规模稳步增长。
为深化大客户服务战略,公司需储备充足运营资金,以支撑国内业务拓展及海外基地扩产
需求、液冷零部件等业务、研发体系搭建、投资并购等发展需求。结合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实施了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派息以及 2026 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安排,董事
会认为,将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计划与发展战略顺利落
地,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增强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
(5)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除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周转资金外,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
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公司国内业务拓展及海外基地扩产、液冷零部件等业务、研发体系搭
建、投资并购等发展需求;同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在以后年
度进行利润分配。
(6)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
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设立了投资者专线、投资者邮箱等多种渠道
保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并且会通过积极参与互动易问答、组织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听
取中小股东对现金分红等事项意见和建议。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股东会,并提供网络
投票的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7)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
见,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实施了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派息。
未来公司将继续做好做强公司产业,延伸公司业务链条,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及盈利能
力,以切实的经营成果保障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水平;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
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
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
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44,210.16 万元、34,952.00 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
例为 15.85%、10.01%,均低于 50%。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