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21:09:5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北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
求,对湖北能源拟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1号)同意,公司向中国长江三
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97,938,144股,发行价格为4.85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2,899,999,998.4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99,041.15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4,700,957.25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5年10月17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
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E23531号)。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3,568.93万元,当前
余额为182,085.96万元(包括用于现金管理的结构性存款138,000.00万元)。
  三、前次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拟将不超过10亿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拟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司所属全资子企业湖北能源集团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
司、湖北能源集团江陵发电有限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
  经公司测算,按照最近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计算,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近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亦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
接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领域。若因募投项目
建设进度的实际需求,公司将及时提前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投
项目的正常运作。
  五、拟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开立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保荐人及募集专户资金存储机构签署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将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指定的所属全资子企业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
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
本次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湖北能源本次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湖北能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