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8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本人孙亚光作为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于 2025 年 3 月届满离任。2025 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谨慎、勤勉、独立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任期内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与专
业判断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在任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一)工作履历兼职情况
孙亚光先生,出生于 1962 年 4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矿物加
工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3 年 7 月至 1998 年 11 月,
任职于河南焦作化工总厂,担任科研所所长;1998 年 12 月至 2005 年 11 月,任
职于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担任科技开发处副处长;2005 年
年 10 月至 2015 年 3 月兼任广东东方锆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至今兼任河南飞孟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亚光先生同时兼任全国化学
标准化委员会无机化工分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钛锆铪分会专
家组专家、中国硅酸盐学会陶瓷分会常务理事、中国硅酸盐学会特种陶瓷委员会
理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任职
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离任,任期内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1 次,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出席股
独董姓名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出席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东会次
自出席董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孙亚光 1 0 1 0 0 否 0
议议案并投同意票,无反对、弃权情形,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马
淑云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提名姚磊先生为第四届董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2025年2月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胡 审议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7日
晓晔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提名黄志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王金淑女士
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本人对上述议案认真审阅,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事职责。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息披露,维护中小股东知情权与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事职责。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支持,配合情况良好。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司在本人任期内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已于2025年3月离任,未参与相关议案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已于2025年3月离任,未参与相关议案审议。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正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慎核查,认为候选人符合任职条件,提名程序合法
合规。本人于2025年3月任期届满离任,未参与后续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相关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于2025年3月任期届满离任,未参与相关议案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参与任期内相关事项审议,独立、客观、公正行使
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已离任,在此对公司及董事会在任职期间给予
的支持与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