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徐锐敏)
本人作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
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行使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徐锐敏,男,1958 年 12 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电子
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成都增益微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九洲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徐锐敏 10 5 5 0 0 否 5
以上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
审议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对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全部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
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并
主持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考核结果的客
观公正,并监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信息披露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公司董事谷
雨、高管罗来所进行了候选人提名及任职资格的审查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与了
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配合公司监
事会开展检查监督活动,并在公司监事会取消后行使《公司
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就公
司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及新增额度、2026年度预计关
联交易额度、收购射频业务资产组暨关联交易、公司控股子
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
所就定期报告、内控审计报告进行充分事前、事中、事后沟
通,本人认为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
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全面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并就射频业务规划、空管产业发展
等事项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本人
通过现场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独立董事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
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
情况。2025 年度,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
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配合独立
董事召开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
公司各项议案,本人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
分沟通,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重点产业发展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 206#不动产增资九洲空管事
项、射频资产组交易事项。本人认为九洲空管增资有利于提
升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助力九洲空管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射
频资产组交易符合公司拓展小系统整机市场的战略目标,增
强公司在射频领域的技术能力,有助于提升公司在射频领域
的综合竞争力。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提交 2025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额度
及新增额度、2026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额度、收购射频业务资
产组暨关联交易、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
交易等 5 项关联交易议案,本人认为前述事项存在合理性和
必要性,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编制了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
并及时对外披露了公司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
项。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报
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
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本次续聘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价格合理。
(五)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五次、第六次、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
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本人认为候选人谷雨、罗来所的任职资格
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的要求,选举、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六)公司制度修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26 项制度,并制定了《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等 4 项制度,上述制度分别履行了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取消了监
事会、监事,根据《公司法》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原监事会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就专门委员会、董
事会各项议案充分研究,并独立、客观、公正发表了意见。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充分利用专业背景
对公司射频、空管等产业的发展建言献策,与公司董事会、
经营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
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徐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