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
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董绍华先生,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得中组部万
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
人才”、北京市应急管理学科带头人、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城市能源安全与供给
保障”带头人、北京市科协“氢能产业与安全”智库基地带头人、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国七十周年纪念奖章等奖项荣誉,入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获“全国石油石化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近年来,
获2018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北京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27
项,出版中英文学术专著22部,主持和参加国家及行业标准、团体标准50项,授
权发明专利33项,发表高水平论文150余篇,其中SCI/EI 收录50余篇,承担了国
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仪器专项等8项。现任中国石油
大学(北京)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二级教授,管道技术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公
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会。本人均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阅读会议文件和相关材料,研讨和审
议了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必要的沟通,并从自身专业角度提出
合理性建议,谨慎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本人认为本年度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
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未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会和董事会。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况
独立董 任职期 是否连续两次 任职期
亲自出 通讯出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次
事姓名 间会议 未亲自出席会 间会议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议 次数
董绍华 13 13 13 0 0 0 否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亲自参加并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及2025年度董监高人
员的薪酬方案。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年审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审核了关于定期
报告、利润分配及续聘会计师等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
的独立性。
会议。对关于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的资料进行了审查,同意补选、
聘任相关人员,并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关于投资建设项目及债务重组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
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关联交易必要性及是否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等进
行重点审查,切实履行了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事前审核职责,维护了公司及投
资者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过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听取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及时就内外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内外部审计的独立性。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将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履职的核心准则,强化监督
制衡,严守合规底线。本人保持独立原则,客观、审慎地核查关联交易、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对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从严把关,持续督
导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在董事会上,本
人立足专业判断,践行审慎决策,确保决策充分平衡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诉求。此
外,本人积极通过股东会等渠道,加强与中小投资者交流,主动倾听中小投资者
的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及时转达市场关切,推动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实现全体股东价值共赢。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参加会议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运营近况,
重点关注财务管理与内控执行情况,日常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
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确保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全年累计现场工作 18
天。本人紧跟监管要求,持续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最新规定,
积极参加山东证监局等举办的培训,通过专题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同时,本人
持续关注宏观环境、行业动态与市场舆情,研判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审慎履行
监督和指导职责,协助企业应对挑战、把握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与相关部门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包括定期沟
通经营情况、及时报送重大事项进展、全力配合提供资料等,为本人作出独立判
断奠定了坚实的信息基础。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任
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该关联
交易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出发点,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定价政策合
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
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
《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和执行有效,202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具备了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6月27日
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
从业资格等应有的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
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或聘任情况
经提名委员会遴选和资格审查,审议通过了补选董事、调整委员会成员及聘
任高管等相关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聘任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且经
审查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方案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
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
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
董绍华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