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经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泰”或“公司”)综合考
虑,鉴于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
光伏检测设备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
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欧普泰
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280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
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6,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24.98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88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17,731,612.3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148,387.66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2022年12月2日全部到位,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众会字(2022)第0884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便保荐机构监督并核查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元) 目前状态
上 海 欧 普 泰 科 技 创 中信银行上海中 8110201012
业股份有限公司 环支行 701548963
上 海 欧 普 泰 科 技 创 招商银行上海分
已注销 - 已销户
业股份有限公司 行曹杨支行
合计 107.27 -
公司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曹杨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按规定使用
完毕,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
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上
海分行曹杨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投项目情况
(1)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6月9日召
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的议案》。确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募集
资金用途如下: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合计 26,091.12 26,091.12
(2)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
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根据
调整后的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对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如下: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募集资金 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合计 26,091.12 14,400.00
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招股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资总额,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合计 26,091.12 13,214.84
(3)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元)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988.00
减:发行费用 1,773.16
募集资金净额 13,214.84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13,416.47
其中:智能光伏检测设备产业化项目 9,408.88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007.59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01.64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0.01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人民币2,277,944.34元置换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
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毕。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 节余募集
序
项目名称 金额(调整后) 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号
(万元) (万元) (万元)
智能光伏检测设
备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
合计 13,214.84 13,416.47 0.01
注: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高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主要系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所致。
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目前募投项目主体已建设完
毕,并已陆续投入使用,故公司予以结项,后续将根据下游市场、实际经营需求,
确有必要时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基本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在上述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门办
理节余募集资金的划转事项,并在资金转出后适时办理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手
续。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及补充协议随之终止。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议程序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
(以
下简称“《9号指引》”)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
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下同)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200万元
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董事会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节余募集资金超过200万元或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
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该项目募集资
金净额10%的,还应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07.27元,满足豁免董事会审议条件,故公司拟将节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经过董事会审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业
务规则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
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事项无异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