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37 证券简称:华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对容
诚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成立于 2013 年
会计师人数为 1,50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56
人。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2024 年收入总额 251,025.8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上市公司客户 2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及诚信情况等进行了解,结合其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的工作表
现,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容诚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鉴
证报告,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
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进
行充分沟通,有效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师进行了审前沟通,沟通事项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
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要点、人员安排、需
协调事宜等。
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
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容诚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
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
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出具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
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