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原股份: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2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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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837     证券简称:华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曾林涛先生、叶志锋先生、梁定君先生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有主要社会关系的人员未在公司
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二)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
属企业任职;
  (五)独立董事不是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任职;
  (六)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曾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
  (八)独立董事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任职条件,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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