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新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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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7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河南
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勤万信”)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组织
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
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勤万信合伙人数量为 79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0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入(经审计)为 39,836.70 万元,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为 11,599.01
万元;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1 家,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 0 家。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要求,合法合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勤万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及相关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内
部控制执行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出具了相应审计报告、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等。
  中勤万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勤万信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相应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过程中,中勤万信及相关审计人员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与公司管理层、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开展了充分的审前沟通及初审后沟通。审前沟通主
要包括 2025 年度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配置及
年报审计重点等内容;初审后沟通主要包括审计基本情况、审定数据、关键审计
事项、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总体审计结论等内容,沟通充分有效,有效提升了
审计工作效率与质量。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前期核查与续聘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
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其续聘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前沟通监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
沟通,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
安排、舞弊风险沟通、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会计审计准则及相关法规变化等相
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明确审计工作要求,保障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三)初审后沟通监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
后沟通,就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
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沟
通,督促中勤万信及时完善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论真实、准确。
  (四)会议审议监督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
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相关
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作用,对中勤万信的相
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在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期间,与中勤万信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密切关注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
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中,能够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独立审计,严格遵循相关执业准则,审
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维护了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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