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高科: 董事会关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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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安徽驿路微行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并向实际控制
人李柠先生全资控股公司北京智耘贰零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
重组报告书的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
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
况如下:
  (一)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24 年 8 月
的议案》。公司与黄素荣、杨德福签订《关于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协议》,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普泰”)
福受让 3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天津普泰的股权,天津普泰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天津普泰的股权,天津普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出售银川地区智能监控资产的说明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降低经营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银川
地区智能监控资产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出售银川
地区 30,000 路智能监控资产,出售价格上限为 6,531.965 万元(含税)。
动宁夏公司 2024 年银川地区智能监控项目资产购置合同》。2024 年 12 月 23 日,
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完成资产验收交接。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无其
他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
在其他与本次交易同一交易方发生购买、出售其所有或者控制的资产情况,亦未
发生其他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或者其他可能被
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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