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根
据自查报告认真核查,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启明先生、刘风景先生、董
慧女士出具评估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启明先生、刘风景先生、董慧女士的任职经历、履职
情况及其签署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妨碍其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其他情况。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仍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