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光电: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20: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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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
股 2,617 万股,发行价格为 51.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597.85 万元,
扣除本次发行预计发行费用 9,299.08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24,298.7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2700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原募投项目“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至新项
目“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变更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
      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合计                110,171.92       110,171.92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
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
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用于现
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含)。其中自有资金部分如单笔投资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自动顺延
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上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或结
构性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等;自有资金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等。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额
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
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
管理业务;
  (2)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
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相关产品;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
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
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
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其中
自有资金部分如单笔投资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
之日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
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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