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副总经理邹艳萍女士、蔚延峰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邹艳萍女士、蔚延峰先生因
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邹艳萍女士、蔚延峰先生原定任职期间为 2023 年 8 月 22 日至 2026 年 8 月
(以下
简称“《公司法》”)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邹艳萍女士、蔚延峰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
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邹艳萍女士、蔚延峰先生辞去公司
副总经理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邹艳萍女士、蔚延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邹艳萍女士、蔚延峰先生将按照《深圳市银宝山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离任工
作交接并按照规定接受离任审计。
公司为邹艳萍女士、蔚延峰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
经理提名,被提名人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两名副总
经理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杰先生、王
海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成员如下:
唐伟(总经理)、张海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福胜(副总经理)、
何美琴(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杰(副总经理)、王海飞(副总经理)。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简历
李杰,男,生于 1974 年 5 月,毕业于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工商管理
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淄博
先行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先行电子有限公司职员;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行管部副部长;天津银宝山新科
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天津市利普银宝模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2018 年 3 月至今,任天津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
表人;2023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产品事业部
总经理;2024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博慧热流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李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海飞,男,生于1982年10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东莞劲胜集团项目工程师;GD
Tech Dongguan项目经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事业
部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装备整机事业部总经理。
王海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