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6 证券简称:星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15-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0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 250,235,436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总 股 份 ( 剔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5,721,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4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22,097,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26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5,721,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436%。
(3)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出席,高
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其中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通讯方式列席。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50,210,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072,266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0%;反对22,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3%;弃权2,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表决情况:同意250,206,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068,666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7%;反对23,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3%;弃权5,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表决情况:同意250,205,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067,166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9%;反对24,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弃权6,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
案》
表决情况:同意250,044,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237%;反对1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06,566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61%;反对186,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44%;弃权4,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案》
表决情况:同意250,204,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066,866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5%;反对26,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0%;弃权4,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表决情况:同意250,207,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890%;反对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069,866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1%;反对24,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0%;弃权3,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表决情况:同意250,198,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060,066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7%;反对32,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2%;弃权5,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表决情况:同意143,263,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745%;反对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060,866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4%;反对31,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9%;弃权4,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关 联 股 东 Elite Star Holdings Limited 、 Supreme Star Holdings Limited 、
Auspicious Star Holdings Limited、Treasure Star Holdings Limited、厦门芯宸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瀚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耀宸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旭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50,191,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3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053,066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1%;反对39,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8%;弃权5,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林文博律师、徐建律师列席了本
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