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荣技术: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19: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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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6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荣技术”)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集团”)
出具的《豁免契据》,为支持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捷荣集团决定豁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捷荣模具工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捷荣模具”)应偿还捷荣集团的 1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借款
本金,剩余未豁免的本金及利息,仍按照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执行。
   债权人捷荣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其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接受债务豁免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赵晓群
   注册资本:20 万港元
   住所:香港九龙观塘鸿图道 57 号南洋广场 1407 室
   主营业务:投资及贸易等
   财务情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95,927,046.28 元,净资产
为 159,318,718.83 元,2024 年营业收入为 156,880,047.15 元,净利润为
晓群女士为其负责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是本
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营,资产质量优良,具备履约能力。
捷荣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豁免契据》主要内容
  豁免方: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被豁免方:捷荣模具工业(香港)有限公司
该贷款项下豁免金额之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a)豁免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RMB100,000,000)之未偿还本金;
  (b)就部分该贷款豁免金额之任何费用、罚款、违约金或其他附带款项。
免。豁免方确认,该豁免无需被豁免方提供任何代价,且其效力不受任何对价欠
缺之影响,该契据以正式契据形式作出,自送达之日起对豁免方具有完全法律约
束力。
效日起获得完全豁免及解除。被豁免方无须就被豁免之豁免金额向豁免方作任何
进一步还款,亦无需就此向豁免方履行任何进一步义务。
可能拥有之一切申索、索赔、诉讼因由、诉讼程序、诉讼、要求及法律行动,包
括就被豁免方在该贷款豁免金额项下未履行还款义务而可能产生之任何申索。
  (a)就被豁免方在该贷款豁免金额项下之任何义务,向任何法院、仲裁机
构、监管机关或其他机构提出或进行任何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
  (b)就被豁免方在该贷款豁免金额项下之义务,以任何形式向被豁免方或
其母公司进行追索、索取任何利益让渡、补偿或其他变相对价;
  (c)对被豁免方或上市公司就该贷款豁免金额采取任何强制执行行动或保
全措施。
不附带任何先决条件。
  (a)豁免方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香港有限公司,具备订立及履行本契
据所需的一切法律地位及能力;
  (b)豁免方的全体董事书面决议及唯一股东书面决议均已有效通过,授权
豁免方订立本契据并执行其下的全部义务;
  (c)豁免方的全体董事已就豁该免交易所涉及的潜在利益冲突作出正式申
报;
  (d)本契据构成豁免方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依据其条款对
豁免方予以强制执行;
  (e)豁免方就该贷款的全部债权均由豁免方独自持有,并未将该贷款的全
部或任何部分转让、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予任何第三方。
  (a)被豁免方具备接受本豁免所需的一切法律地位及能力;
  (b)被豁免方接受本豁免无须取得任何政府、监管机构或第三方的批准。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需求,同意公
司(含下属子公司)2025 年度与关联方捷荣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出售及采购产品、商品和受托加工等,截止
企业累计已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9,599.75 万元。
  五、本次债务豁免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豁免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
次控股股东捷荣集团对公司的债务豁免事项,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
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0 规定,
本次豁免公司债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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