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盈森: 关于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1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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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6-006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彩公司”)为被告之一;
全部诉讼请求,预计对公司有一定的正面影响,但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一、本案基本情况
   金之彩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福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5)粤 0304 民初 95067 号]
等诉讼文件。欧阳宣(原告 1)、西藏新天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告
年 12 月 19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判决情况
                                       【(2025)
粤 0304 民初 95067 号】,对上述案件作出判决,具体如下:
   驳回原告欧阳宣、西藏新天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500 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福田法院递交上诉状,
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
  公司尊重福田法院上述判决。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第四节“重大诉讼
和仲裁”有关规定的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欧阳宣、西藏新天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全
部诉讼请求,预计对公司有一定的正面影响,但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5)粤 0304 民初 95067 号】。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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