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21 证券简称:易实精密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布局新能源汽车与自动驾驶产业链,紧抓车载摄像头行业高速发展机遇,
依托合作方资源优势,深耕铝合金车载摄像头壳体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江
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实精密”
“公司”)于近日与中亿
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斯金”)签订了《投资设立
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在南通崇川区设立控股子公司金易智行科技(南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易智行”)
(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金易智行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易实精密出资 510 万元,持有 51%股权;罗普斯金
出资 490 万元,持有 49%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管理层审批权限范围内,且未达到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批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区太东路 2777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成立日期:1993 年 7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宫长义
主营业务: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铝合金型材;门窗、幕墙、配件的销售、
安装。
注册资本:67,492.48 万元
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190,466,720.74 3,079,330,601.50
负债总额 1,249,684,897.38 1,179,226,240.89
营业收入 1,180,789,808.79 1,674,565,896.15
净利润 44,974,557.90 53,666,134.62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易智行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汽车
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
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金属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比例
投资人名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方式 或持股比 出资时间
称 金额(万元)
例
易实精密 510 现金 51% 双方应于公司完成工
商设立登记之日起两
罗普斯金 490 现金 49% 年内完成全部认缴出
资的实缴。
注:上述拟设立的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注
册机构核准登记为准。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
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具体信息见本公告“三、投
资标的基本情况”。
(三)注册资本与出资安排
注册资本及出资安排具体情况见本公告“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治理结构约定
例行使表决权;股东逾期未实缴或不足额实缴的,当期表决权相应受限,直至
补足出资后方可恢复完整表决权。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五)双方权利义务
(1)股东可向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转让股权,无需征得另一方
股东同意。
(2)股东出资未实缴完毕前,原则上不得向非关联第三方转让股权;确
需转让的,受让方需全额承接转让方的剩余实缴出资义务。
(3)发起人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方需提前向另一
方股东发出书面通知。
合资公司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提取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
时,可不再提取;利润分配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不得擅自分配或截留利润。
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或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
义务,致使其他方或公司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向遭受损失的其他方或公司赔
偿。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五、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控股子公司运营期间,可能面临新能源汽车行业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客
户开拓不及预期、项目产能释放缓慢、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同时存在项目
投资回报不及预期、经营管理协调风险。公司将密切跟进控股子公司经营进展,
加强风险管控与成本管控,积极拓展客户资源,严控各类经营风险,全力保障
投资收益。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现有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若项目顺利落地投产、达成预期效益,将
为公司带来持续的投资收益,助力公司深耕汽车零部件赛道。
六、备查文件
双方共同签署的《投资设立协议》。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