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造成。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14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下午 13:00 在公司办公楼(苏州常熟市长江路)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石颖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4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代表股份 4,47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32%。
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
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432,755,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1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6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57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4.2475%;反对 28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0879%;弃权 1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47%。
表决结果:同意 431,896,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3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7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1.9351%;反对 1,11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6.0159%;弃权 14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90%。
表决结果:同意 431,943,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3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2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76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2.6004%;反对 1,07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5.4037%;弃权 13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59%。
表决结果:同意 431,768,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2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8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0.0998%;反对 1,24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8842%;弃权 1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60%。
表决结果:同意 431,991,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5,80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3.2972%;反对 1,02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7671%;弃权 1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57%。
表决结果:同意 431,885,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3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5,70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745%;反对 1,1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6.2253%;弃权 13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02%。
表决结果:同意 431,861,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67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1.4304%;反对 1,05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5.1528%;弃权 2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68%。
表决结果:同意 430,026,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14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3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6,38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088%;反对 4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4121%;弃权 14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91%。
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29,986,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25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8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6,3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324%;反对 38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4600%;弃权 25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75%。
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吕万成律师、李彦玢律师见证了本次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
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