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号有限公司
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
)作为
九号有限公司(Ninebot Limited,以下简称“九号公司”或“公司”)公开发行存托
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证监会公告[2025]10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九号公司 2025 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号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注册
(证监许可[2020]2308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向存托机构发行
的批复》
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及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合计 70,409,170 份,
本次存托凭证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94 元/份,合计人民币 1,333,549,679.80 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92,693,682.58 元后,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向投资者
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0,855,997.22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0 月
字(20)第 00587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募 投 项 目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度,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910,412.6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
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九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出资设立九号(海南)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审议并批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公司之子公司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海南)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九号科技有限公司、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共同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九号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子公司九号
(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九号科技有限公司、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已随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履行完
毕并相应终止。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协
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募集资金专户的期末
余额合计人民币 28,189,897.71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
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扣除已置换的项目金额和发行费用后余额为人民
币 14,139,447.52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公司名称 开户账号 除已置换后余额
存放余额
(注1)
NRA02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Ninebot
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Limited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纳恩博(北京) 11093068
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科技有限公司 0610806
合计 28,189,897.71 14,139,447.52
注: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发行费用中的人民币 14,050,450.19 元尚未从募集资
金账户转出,故列示扣除已置换后余额。
人研发及产业化开发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转出金额 5,841,519.67 元、募集资金
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已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尚未转出
金额 8,297,927.85 元。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募 投 项 目 已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批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811,214,017.68 元,以及用自筹资金支
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348,450.19 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九号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
(德师报(核)字(20)第 E00419 号)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 。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
确的核查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简介 拟置换金额
号 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九号科技有限
公司
赛格威科技有 年产 8 万台非公路
限公司 休闲车项目
纳恩博(北京) 智能配送机器人研
目
合计 845,579,089.77 811,214,017.68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
及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
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协定存款、
智能通知存款等产品。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
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公开
发行存托凭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配送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开发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875.1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7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九号有
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43)。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部募投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8,297,927.85 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
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
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
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九号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
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40,855,997.2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2,950,592.3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26,621,051.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含 投入金额与承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效
部分变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到预计 否发生
目 资总额 金额(1) 入金额(2) (%) 用状态日 益(注 2)
更(如 差额 效益 重大变
(4)=(2)/(1) 期
有) (3)=(2)-(1) 化
智能电动车 2022 年 6 12,273,935,623.6
否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100% 是 否
辆项目 月 30 日 8
年产 8 万台非 2020 年
公路休闲车 否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100% 12 月 31 1,212,733,911.96 是 否
项目 日
研发中心建
否 268,996,700.00 268,996,700.00 268,996,700.00 68,858,720.11 273,513,686.77 4,516,986.77 102% 12 月 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日
智能配送机
器人研发及
否 134,960,000.00 134,960,000.00 134,960,000.00 - 116,208,067.71 -18,751,932.29 86% 12 月 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产业化开发
日
项目
补充流动资
否 136,899,297.22 136,899,297.22 136,899,297.22 14,091,872.23 136,899,297.22 - 100% 不适用 注1 不适用 否
金
合计 - 1,240,855,997.22 1,240,855,997.22 1,240,855,997.22 82,950,592.34 1,226,621,051.70 -14,234,945.52 99%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人民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参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参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该项目与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标系投资项目所在产品线营业收入。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彭 凯 沈 昭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