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
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奕瑞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95 号)同意
注册,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7,362.27 万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 1,374.57 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987.69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503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
明书》及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调整前拟使 调整后拟使
序 12 月 31 日累 累计投入进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用募集资金 用募集资金
号 计投入募集 度
额 额
资金总额
X 线真空器件及综合
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合计 156,313.48 117,362.27 115,987.69 12,386.28 10.68%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X 线真空器件及综合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奕瑞影像
科技(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瑞海宁”),实施地点为浙江海宁。“X 线真空
器件及综合解决方案建设项目”一方面将建设 77,000 只球管以及 19,300 组 X 线综合解
决方案产品产能,另一方面将对球管及 X 线综合解决方案多个新产品、新技术进行研
发。
为合理规划募集资金使用,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增加奕瑞科技、
全资子公司上海奕瑞康桥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瑞软件”)为该募投项目的
实施主体,增加上海浦东新区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上海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
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人才储备最丰富的城市之一,公司新增奕瑞科技和奕瑞
软件作为实施主体,进行球管以及各类 X 线综合解决方案产品开发,有利于推进该募
投项目落地及实施,加强公司产品及业务综合布局,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产品研发要求。
奕瑞科技、奕瑞软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X 线核心部件及综合
解决方案的研发、生
微显示背板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
X 线影像设备软件算
法开发、销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新增奕瑞科技、奕瑞软件作为“X 线真空器件及综合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的
实施主体,新增上海浦东新区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X 线真空器件及综合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化具体情况如
下:
新增前 新增后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X 线真空器件及
实施主体:奕瑞海宁 实施主体:奕瑞海宁、奕瑞科技、奕瑞软件
综合解决方案建
实施地点:浙江海宁 实施地点:浙江海宁、上海浦东新区
设项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之授权人士办理
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确定及
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实施规划及
实际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持一致,旨在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及募集资
金使用安排。本次调整未改变相关投资项目的总体要求、投资总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审议程序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
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该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
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奕瑞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