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宁波远洋”),于 1992 年 7 月 14 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登记注册,原企业名称为宁波远洋运输公司。
宁波远洋运输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于 2010 年 5 月
年 7 月 17 日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000 万元。
根据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集团”)及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宁
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分拆上市业务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浙海港投[2021]30 号),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舟股份”)将持有的子公司中国舟山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舟山外代”)55%的股权无偿划转至本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宁舟股份将其持有的宁波兴港国际船
舶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船代”)及子公司宁波港船务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货代”)100%
的股权无偿划转至本公司。于同日,宁舟股份将其持有的合营企业宁波京泰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京泰船务”)50%股权、子公司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港务”)持有的合营企业舟
山港兴港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海运”,于 2024 年 12 月更名为“宁波兴港海运有限公司”)55%股权
及子公司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持有的联营企业南京两江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两江海运”)30%股权无偿划转至本公司。
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6,0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000 万元。
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宁舟股份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宁舟股份的全资子公司舟山港
务。
于 2021 年 3 月 21 日,宁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2 月 28 日的可折股净资产人民币 2,555,686,866.18
元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股 改 ”) , 其 中 人 民 币 1,060,000,000.00 元 折 算 股 本 , 人 民 币
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根据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浙江省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浙国资产权(2021)17 号文件批准,本公司的股本增加人民币 11,777 万元,新
增股本由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浙资本”,于 2024 年 3 月更名为“浙江省产投集团有限
公司”)、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及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
认缴,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117,777 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2577 号文《关于核准宁波远洋
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130,863,33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2 元,并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新增股本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936 号验资报告。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宁舟股份,最终母公司为海港集团。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船舶运输服务以及包含船舶运输代理、货物运输代理及
相关服务在内的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等。
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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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集团对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
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
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
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
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
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
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
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
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
失的计量(附注(三)11、13、17)、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三)16)、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附注(三)19)、
固定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折旧(附注(三)20、32)、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三)23)、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三)29)
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重要判断、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见附注(三)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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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和公司及合并现
金流量。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的营业周期短于 12
个月,本集团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均
为人民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主要
境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包括日元等。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项目 重要性标准
单个在建工程项目年初或年末余额超过集团总资产千分之五或超过集团
在建工程年初或年末余额百分之一;或单个在建工程项目本年新增或转
重要的在建工程
入固定资产的金额超过集团在建工程本年新增或转入固定资产的金额的
百分之一
重要的不涉及现金收支的 该不涉及现金收支的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的影响金额超过对应的集团
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 经营、投资、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金额的百分之一
少数股东权益年末余额占集团年末合并股东权益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一或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少数股东损益本年金额占集团本年合并净利润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一
重要的合营、联营企业 长期股权投资年末余额占集团年末合并总资产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一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
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
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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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
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
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
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
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
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
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
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
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
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或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
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或被合并方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
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
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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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
“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
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
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
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
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
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
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集团的
合营安排为合营企业。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三)“18.3.2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
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
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均计入当期损益。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
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
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
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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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
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参见附
注(二)中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的相关披露)。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
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
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
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
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
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
(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
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
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
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
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
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取得时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其余取得时期限在一
年内(含一年)项目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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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
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
衍生工具除外。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
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
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
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
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
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
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
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
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
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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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
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
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
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
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
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3) 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4)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
变化。
(5)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6) 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7)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8)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9) 本集团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无论经上述评估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0 日,则表明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
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
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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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
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
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
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集团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
无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若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90 日,则本集团推定该金融工具已发
生违约。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
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
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
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
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
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
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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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
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
认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
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
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
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
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
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
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
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
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
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
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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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
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票据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信用
风险评级和逾期状况等。
本集团对应收账款因已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单项评估信用风险,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以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账款划分
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损失。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
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信用
风险评级、账龄、逾期状况等。
本集团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其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由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的,账龄自对应的合同资产初始确认日起连续计算。
本集团对应收账款因已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单项评估信用风险。
本集团对应收款项融资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
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款项融资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信
用风险评级和逾期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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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本集团对其他应收款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
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其他应收款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信
用风险评级、类型、逾期状况等。
本集团对其他应收款因债务人已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等情况时,单项评估信用风险。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燃料和备品备件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
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存货发出时,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
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
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
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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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
其他因素。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合同资产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信用
风险评级、账龄、逾期状况等。
本集团以合同资产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其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
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
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
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
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
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
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
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
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对于无偿划转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经有权单位审核批准的被划转股权于取得日的账面价值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详见附注(一))。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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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
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
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
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
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
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
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
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
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
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
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以出租为目的的建筑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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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
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年限、估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估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年 4% 3.2%-4.8%
于每年年终,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
作适当调整。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自用房地产的
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
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
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
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
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
估值作为入账价值。本集团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运输船舶以及办公设备等。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计入固定
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使用寿
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估计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估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年 4% 3.2%-4.8%
运输工具 5-10 年 预计废钢价值(注) 根据预计废钢价值的残值确定(注)
运输船舶 20 年 预计废钢价值(注) 根据预计废钢价值的残值确定(注)
办公设备 5-10 年 4% 9.6%-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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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运输船舶以及运输工具中集装箱的预计净残值按处置时的预计废钢价值确定。年折旧率根据调
整后的残值率变动。
购置的二手船的折旧计提年限按预计尚可使用年限确定。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
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
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
计估计变更处理。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
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本集团各类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为在建
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点,其中对于新建船舶,本
集团以从船厂获得相关交船文件之日作为其达到预定可使用时点,并结转为固定资产。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
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
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
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无形资产包括计算机软件。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已计提的减值
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计算机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 5-10 年平均
摊销。
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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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
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
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
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
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
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及使用寿命有限的
无形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尚未达到可使用状
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
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
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
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使用权资
产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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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
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
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
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
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
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
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集团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本集团按职工工
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按照企业年金计划
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当与诉讼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
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
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
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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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提供运输服务收入和提供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
提供运输服务
本集团提供的运输服务,根据已提供服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其中,已提供运输服务的进度
按照已航行天数占预计航行总天数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已提供运输服务的进度进行
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集团按照已提供服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本集团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
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附注(三)13、
于同一合同项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提供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
本集团提供的综合物流服务,根据已提供服务的进度确认收入,其中,已完成服务的进度按照已服务天
数占预计服务总天数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已完成综合物流服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
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集团提供的代理服务,收入于完成相关服务时确认。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
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
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
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
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本集团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或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
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集团考虑可变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
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
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
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
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
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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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
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
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
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
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
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
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
认相关的,以及既不影响企业合并、发生时也既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不导
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
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
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
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
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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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
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
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
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
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
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为简化处理,本集团对于租赁选择不分拆合同包含的
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分别合并为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
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等。使用
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
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
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
期间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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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
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
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 固定付款额;
• 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
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租赁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
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
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船舶、集装箱的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
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
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 万元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
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
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
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
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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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
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
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关于交易价格分
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
赁为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各相关企业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 1%至 1.5%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月初结余达到上一年应
计提金额三倍及以上的,自当月开始暂停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直至安全生产费用结余低于上一年应计提
金额三倍时恢复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计提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增加专项储备;实际支出时,属于费用性的支
出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的支出,先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
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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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本集团在运用附注(三)所描述的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
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
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
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
以确认。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
性主要有:
管理层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运输服务和综合物流服务的收入。履约进度主要根据项目的性质,
按已经完成的为履约合同航行的天数占预计航行总天数的比例确定。管理层需要在初始对预计航行总天
数作出合理估计,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评估。提供运输服务和综合物流服务的成本按已提供服务、
历史成本数据及预计的供应商成本进行估计。
管理层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账龄的减值矩阵确定违约概率和
违约损失率,进而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如果实际结果或进一步的预期有别于原先
估计,则有关差额将对估计变更期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及转回有所影响,从而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
价值。
本集团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综合考虑了租赁期限,租入资产的定制化程度,续约时是否进行招标等
实际情况后,判断其是否适用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若存在本集团可控范围内且影响租赁期的重大事件
或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当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附注(五)12)。管理
层在减值测试中确认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预测期收入增长率、预测
期毛利率及税前折现率。
当本集团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时,由于相关地区所处的经济环境的发展存在不
确定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中所采用的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及税前折现率亦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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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 续
如果管理层对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增长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增长率低于目前采用的
增长率,本集团需对相关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
毛利率,本集团需对相关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
本集团需对相关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变现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清偿时的适用税率
进行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集团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本集团的管理层按已生效或实际上已生效的税收法律,以及预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可变现的未来年度本集
团的盈利情况的最佳估计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估计未来盈利或未来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进行大量的判
断及估计,不同的判断及估计会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金额。管理层将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作
出的盈利情况的预计及其他估计进行重新评定。
(四) 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注 1) 应纳税所得额 15%、17%、20%及 25%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 13%、9%、6%、5%、3%
增值税(注 2)
税率后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的余额计算) 及 0%
城市维护建设税 5%、7%
教育费附加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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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 - 续
注 1: 企业所得税
(i)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54号)、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税[2021] 6号) 及《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
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 37号)等相关规定,本集团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
日的期间内,新购买的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设备可于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
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ii)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和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财税
[2023]年12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
民币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iii) 2025年度及2024年度,除下述子公司外,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子公司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宁波港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船代”) 20% 20%
浙江海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供应链”) 20% 20%
南京甬宁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甬宁”) 25% 20%
南宁兴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兴港”) 20% -
宁波远洋(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远新加坡”) 17% -
宁波远洋(新加坡)经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远新加坡经航”) 17% -
宁波远洋(新加坡)纬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远新加坡纬航”) 17% -
宁波远洋(日本)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宁远日本”) 15% -
注 2: 增值税
(i) 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
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及本集团部分子公司的港口配套增值服务收入适
用增值税;其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的销项税率为13%;提供陆路和水路运输服务适用的
销项税率为9%;提供物流辅助服务、港口码头服务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适用的销项税率为6%;
提供租赁服务适用的销项税率为5%;本集团若干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增值税征
收率,进项税不可抵扣。
(ii)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
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及财税[2016]36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本集团若干子公司向境外企业提供的物流辅助服务享受免征增值税
的优惠政策;向境外企业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iii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
政部 税务总局[2022]14号)和《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14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本集团之若干子公司作为交通运输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
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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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银行存款 1,160,429,097.71 1,252,079,297.91
其他货币资金(i) 1,237,009.91 732,535.18
合计 1,161,666,107.62 1,252,811,833.09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20,790,011.34 6,965,265.78
(i) 其他货币资金年末余额包括: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住房基金 737,009.91 732,535.18
海关保证金 500,000.00 -
合计 1,237,009.91 732,535.18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78,143,634.51 132,286,461.24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已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2024 年 12 月 31 日:无)。
(1) 年末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确认金额 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60,350,555.79 107,973,004.12
本集团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列示于应收票据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
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应收账款 959,810,533.86 1,063,824,432.08
减:坏账准备 (5,706,026.07) (8,553,362.19)
合计 954,104,507.79 1,055,271,06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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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1)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人民币元
账龄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合计 959,810,533.86 1,063,824,432.08
(2)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分析如下:
人民币元
占应收账款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合同资产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和合同资产余额
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
合同资产总额
(3) 坏账准备
本集团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作为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基于应收账款账龄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
失。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应收账款账龄信息能反映客户于应收账款到期时的偿债能力。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人民币元
本年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龄
整个存续期
金额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合计 959,810,533.86 5,706,0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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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3) 坏账准备 - 续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 续
人民币元
上年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龄
整个存续期
金额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合计 1,063,824,432.08 8,553,362.19
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4,059,986.61 元,无转回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10,892,245.44 46,459,087.79
本集团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背书,该等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具有较
高信用的商业银行,由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集团将已背书的该等银
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对于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银行承兑汇票,
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
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为人民币 90,579,507.85 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63,673,205.37 元),均已终止确认。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已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 (2024 年 12 月 31 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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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人民币元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55,973,940.42 99.90% 46,935,064.97 98.69%
一到二年 57,973.76 0.10% 612,815.25 1.29%
二年以上 - - 9,846.09 0.02%
合计 56,031,914.18 100.00% 47,557,726.31 100.00%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人民币 57,973.76 元,主要为预付材料及备品
备件采购款(2024 年 12 月 31 日,主要为预付材料及备品备件采购款:人民币 622,661.34 元)。
(2)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预付对象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分析如下:
人民币元
占预付款项
项目 年末余额
年末余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29,512,461.52 52.67%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应收出口退税款 15,013,775.24 19,816,698.98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9,585,605.47 7,734,447.50
应收保险索赔款 3,298,256.09 2,256,765.44
备用金 1,016,993.14 979,006.31
其他 194,184.41 170,289.52
小计 29,108,814.35 30,957,207.75
减:坏账准备 (1,106,134.79) (1,176,373.89)
合计 28,002,679.56 29,780,833.86
本集团不存在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将款项归集于其他方并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情况。
(1)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人民币元
账龄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一年以内 24,418,101.24 29,736,747.75
一至二年 3,894,602.91 705,784.00
二至三年 489,849.20 3,400.00
三年以上 306,261.00 511,276.00
合计 29,108,814.35 30,957,2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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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2) 损失准备及其账面余额变动表
人民币元
第一阶段
项目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本年收回/转回 (1,848,393.40) (70,239.10)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处于第二、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均处于第一阶段,
分析如下:
人民币元
本年年末余额
项目 未来 12 个月内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出口退税款 15,013,775.24 3.80% 570,523.46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9,585,605.47 3.80% 364,252.85
应收保险索赔款 3,298,256.09 3.80% 125,333.73
备用金 1,016,993.14 3.80% 38,645.74
其他 194,184.41 3.80% 7,379.01
合计 29,108,814.35 1,106,134.79
人民币元
上年年末余额
项目 未来 12 个月内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出口退税款 19,816,698.98 3.80% 753,034.56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7,734,447.50 3.80% 293,909.01
应收保险索赔款 2,256,765.44 3.80% 85,757.08
备用金 979,006.31 3.80% 37,202.24
其他 170,289.52 3.80% 6,471.00
合计 30,957,207.75 1,176,373.89
人民币 435,186.9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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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2) 损失准备及其账面余额变动表 - 续
(3)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人民币元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性质 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
余额总额比例
宁波市江北区国家税务局 出口退税款 15,013,775.24 一年以内 51.58% 570,523.46
一年以内,一至两年,二
宁波环球置业有限公司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1,136,000.00 至三年,三至四年,五年 3.90% 43,168.00
以上
泰富科创特钢(上海)有限公司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1,000,000.00 一年以内 3.44% 38,000.00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600,000.00 一至两年 2.06% 22,800.00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600,000.00 一年以内 2.06% 22,800.00
合计 18,349,775.24 63.04% 697,291.46
(1) 存货分类如下:
人民币元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燃料 85,344,616.75 - 85,344,616.75 76,042,411.44 - 76,042,411.44
备品备件 2,979,419.52 - 2,979,419.52 2,205,223.27 - 2,205,223.27
合计 88,324,036.27 - 88,324,036.27 78,247,634.71 - 78,247,634.71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合同资产 42,752,728.82 29,305,585.60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13,763.65) (146,527.93)
合计 42,538,965.17 29,159,057.67
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作为本
集团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基于合同资产账龄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本
集团管理层认为,合同资产账龄信息能反映客户于应收账款到期时的偿债能力。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合同资产均未逾期,不存在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
合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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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合同资产账龄均为 1-6 个月,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分析如
下:
人民币元
整个存续期预期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信用损失率
应收运费 42,752,728.82 0.50% 213,763.65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 14,385,101.61 91,733,401.97
预缴所得税 2,798,660.56 497,695.68
合计 17,183,762.17 92,231,097.65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合营企业 149,850,296.34 143,844,687.85
联营企业 135,906,484.80 133,167,632.32
合计 285,756,781.14 277,012,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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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1) 合营企业
人民币元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 权益法下 宣告发放现金 2025 年
确认的投资损益 股利或利润 12 月 31 日
(附注(五)33)
兴港海运 111,479,427.54 - 31,072.13 (132,261.82) - 111,378,237.85 -
宁波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远船务”)
京泰船务 14,105,046.51 - 4,391,613.07 - (3,000,000.00) 15,496,659.58 -
合计 143,844,687.85 2,500,000.00 12,330,450.58 (132,261.82) (8,692,580.27) 149,850,296.34 -
在合营企业中的权益相关信息见附注(六)2。
(2) 联营企业
人民币元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权益法下
或利润 确认的投资损益
两江海运 133,167,632.32 (1,410,000.00) 4,148,852.48 135,906,484.80 -
合计 133,167,632.32 (1,410,000.00) 4,148,852.48 135,906,484.80 -
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相关信息见附注(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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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人民币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一、账面原值
二、累计折旧
计提 1,645,152.24
三、账面价值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
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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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人民币元
运输船舶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 合计
自用 出租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 - - - 1,291,309.03 1,291,309.03
(2)在建工程转入 - 824,441,200.93 - 368,647,303.67 - 1,193,088,504.60
(1)处置及报废 (220,500.00) - - (326,000.98) (864,072.32) (1,410,573.30)
(2)固定资产更新改造 - (311,317,520.99) - - - (311,317,520.99)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1,959,708.51 247,142,593.10 3,405,859.92 104,306,982.46 1,465,666.69 358,280,810.68
(1)处置及报废 (211,680.00) - - (143,538.95) (829,536.62) (1,184,755.57)
(2)固定资产更新改造 - (32,960,434.87) - - - (32,960,434.87)
三、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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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人民币 2,041,558.67 元及人民币 0.00 元(2024 年度:人民币 350,659,903.41 元、人民币 2,229,122.35 元及
人民币 20,561.40 元)。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抵押的固定资产。
平衡业务线的运输船舶及在建船舶(附注(五)13)作为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当减值测试结果表明相关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记入资产减值损失。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根据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者确定。本集团管理层
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人民币 2,941,580,000.00 元,无需计提减
值准备。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预测期增长率基于经批准的 5 年期
预算,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折现率为反映相关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本集
团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预测期年限(年) 5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 7.00%-13.00%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 2.00%
毛利率 1.19%-8.19%
税前折现率 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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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其他 1,108,301.88 - 1,108,301.88 1,196,116.98 - 1,196,116.98
合计 150,991,310.73 - 150,991,310.73 322,509,524.59 - 322,509,5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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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1)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人民币元
其中:本
工程累计 借款费用 本年借款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本年增加 投入占预 工程进度 资本化累 费用资本 资金来源
算的比例 计金额 化率
金额
集装箱 368,416,814.14 - 368,416,814.14 - (368,416,814.14) - 100.00% 100.00% - - - 自有资金
船舶改造 - - 11,315,765.87 278,357,086.12 (289,672,851.99) - - - - - - 自有资金
其他 - 1,196,116.98 4,026,067.65 - (4,113,882.75) 1,108,301.88 - - - - - 自有资金
合计 322,509,524.59 743,213,204.62 278,357,086.12 (1,193,088,504.60) 150,991,310.73 208,196.78 208,196.78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抵押的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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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运输船舶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新增租赁合同 217,409,665.73 11,810,169.28 229,219,835.01
(1)租赁终止 - (1,244,233.53) (1,244,233.53)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29,646,772.59 11,165,900.34 40,812,672.93
(1)租赁终止 - (1,144,206.12) (1,144,206.12)
三、账面价值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的租赁合同。
上述使用权资产无法用于借款抵押、担保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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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计算机软件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519,816.33
二、累计摊销
(1)计提 1,568,726.94
(1)处置 -
三、账面价值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2024 年 12 月 31 日:无)。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舟山外代 1,343,070.12 1,343,070.12
合计 1,343,070.12 1,343,070.12
该商誉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由于最终控制方海港集团于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舟山外代而形成
(详见附注(一))。
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本集团将相关资产或资产组组合(含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
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增长率和毛利率,预测期增长率基于批准的五年期预算,
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参考历史经验及上下游行业发展趋势,不超过各服务的长期
平均增长率。本集团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为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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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末 上年末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 0.2%-4.3% 0.6%-4.6%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 2% 2%
毛利率 42.16% 51.72%
税前折现率 13.15% 13.15%
可收回金额 44,660,000.00 47,346,000.00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因此无需确认减值损失。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使用权资产改良 1,276,174.84 540,435.21 (474,379.30) 1,342,230.75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预付工程款(i) 293,041,537.70 67,329,380.53
其他 6,310,460.28 -
合计 299,351,997.98 67,329,380.53
(i)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预付工程款余额系本集团按照合同约定向各造船厂
之预付造船款,后续将根据完工进度转至在建工程。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人民币元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及可抵扣亏损 及可抵扣亏损
资产减值准备 7,025,924.51 1,756,463.65 9,876,264.01 2,464,878.47
租赁负债 199,234,641.40 49,808,660.35 10,689,253.89 2,647,858.72
可抵扣亏损 6,704,367.47 713,218.37 7,125,167.29 1,505,528.83
其他 1,957,879.16 489,469.79 - -
合计 214,922,812.54 52,767,812.16 27,690,685.19 6,618,2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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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人民币元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
(附注(四)注 1)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4,206,931.38 1,051,732.85 4,632,000.93 1,158,000.23
使用权资产 204,180,699.70 51,045,880.39 15,873,565.03 3,938,383.03
合计 1,387,927,243.51 346,978,989.12 810,606,060.61 202,621,506.92
(3)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分析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可抵扣亏损 10,391,946.07 9,450,979.71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人民币元
年份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合计 10,391,946.07 9,450,979.71
(5) 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列示如下:
人民币元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项目
互抵金额 抵销后余额 互抵金额 抵销后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478,664.65 1,289,147.51 4,203,625.78 2,414,640.24
递延所得税负债 51,478,664.65 295,500,324.47 4,203,625.78 198,417,881.14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增加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8,553,362.19 - 2,705,411.32 141,924.80 5,706,026.07
其中: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553,362.19 - 2,705,411.32 141,924.80 5,706,026.0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176,373.89 - 70,239.10 - 1,106,134.79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46,527.93 67,235.72 - - 213,763.65
合计 9,876,264.01 67,235.72 2,775,650.42 141,924.80 7,025,9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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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信用借款
-本金 772,950,000.00 431,400,000.00
-应付利息 576,636.97 284,380.56
合计 773,526,636.97 431,684,380.56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逾期短期借款,年利率为 2.20%至 2.70%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22,889,620.00 31,199,685.00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2024 年 12 月 31 日:无)。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应付港口使费 689,051,266.10 663,788,004.25
应付运输费 122,264,088.05 211,992,349.52
应付燃料油及修理费 152,103,195.02 131,904,030.07
应付租赁费 79,898,309.49 52,624,879.64
应付劳务费 22,885,258.22 20,079,477.58
其他 9,485,481.91 9,214,086.20
合计 1,075,687,598.79 1,089,602,827.26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31,775.16 元)。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预收租金 2,857.15 2,857.15
预收滞箱费 1,103,290.00 -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款项。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预收运输费 488,178.52 1,236,3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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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同负债账面价值中人民币 1,236,321.66 元已于 2025 年度转入营业收入,均为
运输服务收入(2024 年度:人民币 1,998,642.43 元)。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同负债账面价值中预计人民
币 488,178.52 元将于 2026 年度确认为收入。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应付短期薪酬 1,794,438.77 1,803,726.62
应付设定提存计划 1,950,520.39 1,691,541.83
合计 3,744,959.16 3,495,268.45
(1) 短期薪酬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16,909,910.73 216,909,910.73 -
职工福利费 - 15,274,972.65 15,274,972.65 -
社会保险费 1,053,472.12 18,258,811.30 18,352,536.23 959,747.19
其中:医疗保险费 944,359.96 16,959,986.46 17,035,462.72 868,883.70
工伤保险费 109,112.16 1,289,405.32 1,307,653.99 90,863.49
生育保险费 - 9,419.52 9,419.52 -
住房公积金 41,050.00 22,707,573.00 22,710,739.00 37,884.00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709,204.50 5,667,456.22 5,579,853.14 796,807.58
合计 1,803,726.62 278,818,723.90 278,828,011.75 1,794,438.77
(2) 设定提存计划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基本养老保险 1,636,087.46 28,033,319.51 27,778,676.35 1,890,730.62
年金计划 - 14,907,004.59 14,907,004.59 -
失业保险费 55,454.37 876,232.26 871,896.86 59,789.77
合计 1,691,541.83 43,816,556.36 43,557,577.80 1,950,5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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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应交企业所得税 25,417,179.06 7,020,514.59
应交个人所得税 3,280,878.46 3,503,416.50
未交增值税 346,018.88 1,284,310.81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37,733.95 62,337.51
应交教育费附加 244,722.26 44,022.79
其他 1,594,085.78 1,550,120.36
合计 31,220,618.39 13,464,722.56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押金 108,850,123.08 94,422,012.83
应付工程款 50,257,240.92 429,505,703.52
代收代付港口使费 44,642,816.41 62,440,487.92
工程质量保证金 3,878,347.18 3,902,949.69
其他 4,564,813.92 6,863,226.89
合计 212,193,341.51 597,134,380.85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 112,833,836.38 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人
民币 78,592,858.37 元),主要为应付押金和应付工程款。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30) 17,000,000.00 1,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五)31) 127,898,267.85 7,637,709.53
应付利息 34,158.21 -
合计 144,932,426.06 8,637,709.53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信用借款 33,500,000.00 34,5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7,000,000.00) (1,000,000.00)
合计 16,500,000.00 33,500,000.00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长期借款的年利率为 3.00-3.10% (2024 年 12 月 31 日: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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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租赁负债 199,299,552.55 10,689,253.89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27,898,267.85) (7,637,709.53)
合计 71,401,284.70 3,051,544.36
本集团租赁了多项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和运输船舶,租赁期为 1 至 5 年。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未纳入租赁负债,但将导致未来潜在现金流出的事项包括:
本集团签订的按新租赁准则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包括集装箱和船舶,相关未来最低应
支付租金分别为人民币 293,326,818.78 元及人民币 314,030,420.47 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币 181,547,696.71 元 ) 将 于一 年 内 支 付 , 人民 币 214,365,732.98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元)将于五年后支付。
本集团的租赁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人民币元
年末余额 132,182,840.36 73,575,777.34 2,134,834.55 207,893,452.25
年初余额 8,187,717.84 3,121,000.85 262,785.71 11,571,504.40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股份总数 1,308,633,334.00 - - 1,308,633,334.00
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本集团的 1,06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增加
股本溢价(注 1) 2,074,832,164.78 - - 2,074,832,164.78
其他资本公积 316,467,671.52 - (132,261.82) 316,335,409.70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综合
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 (2,028,594.70) - (132,261.82) (2,160,856.52)
其他权益变动
股东投入(注 2) 266,766,647.44 - - 266,766,647.44
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21,495,119.11 - - 21,495,119.11
其他(注 3) 30,234,499.67 - - 30,234,499.67
合计 2,391,299,836.30 - (132,261.82) 2,391,167,5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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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股本溢价(注 1) 2,074,832,164.78 - - 2,074,832,164.78
其他资本公积 318,077,168.76 - (1,609,497.24) 316,467,671.52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综合
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 (419,097.46) - (1,609,497.24) (2,028,594.70)
其他权益变动
股东投入(注 2) 266,766,647.44 - - 266,766,647.44
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21,495,119.11 - - 21,495,119.11
其他(注 3) 30,234,499.67 - - 30,234,499.67
合计 2,392,909,333.54 - (1,609,497.24) 2,391,299,836.30
注 1: 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本公司收到宁舟股份增资款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以货币资金形式缴
足。其中人民币 160,000,000.00 元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 240,0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
价。
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本公司以 2021 年 2 月 28 日所有者权益人民币 2,555,686,866.18 元为基础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其 中 人 民 币 1,060,000,000.00 元 折 算 为 股 本 , 剩 余 人 民 币
于 2021 年 3 月,根据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十九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增
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17,770,000.00 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本公司已收到富浙资本、杭钢
集 团 及 机场 集 团缴 纳 的新 增 出资 合 计人 民 币 323,537,744.00 元 , 其中 实 收资 本 为人 民 币
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本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075,696,605.48 元。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承销费用
人民币 36,320,754.72 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3,830,059.75 元)人民币 50,150,814.47 元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5,545,791.01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130,863,334.00 元,增加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894,682,457.01 元。
注 2: 于 2021 年 1 月,船货代将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27,016,243.59 元的库场设施等固定资产及相关应付
工程款人民币 26,354,662.39 元无偿划拨给宁波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两者
连同相关销项税额人民币 1,542,394.46 元,合计人民币 2,203,975.66 元冲减船货代资本公积。
于 2021 年 1 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通过无偿划拨取得宁舟股份持有的京泰船务 50%股
权,本公司将取得的京泰船务在宁舟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长期股权投资价值人民币
于 2021 年 1 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通过无偿划拨取得宁舟股份子公司舟山港务持有的
兴港海运 55%股权,本公司将取得的兴港海运在舟山港务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长期股权投
资价值人民币 127,891,154.99 元作为取得合营公司的投资成本并相应计入本集团及本公司资本公
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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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注 2: - 续
于 2021 年 1 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通过无偿划拨取得宁舟股份子公司新世纪持有的两
江海运 30%股权,本公司将取得的两江海运在新世纪投资账面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长期股权投
资价值人民币 130,652,633.98 元作为取得联营公司的投资成本并相应计入本集团及本公司资本公
积。
注 3: 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向海港集团以人民币 400,956,850.14 元的交易对价现金收购浙江海港航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航运”)100%股权,海港航运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中归属于本公司
部分与上述交易对价的差额计入本公司资本公积。海港航运由海港集团于 2020 年成立,投资成
本为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
人民币元
本年发生额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 税后归属于 税后归属于 年末余额
减:所得税费用
发生额 母公司 少数股东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303,729.41) - (182,237.65) (121,491.76) (182,237.65)
合计 - (303,729.41) - (182,237.65) (121,491.76) (182,237.65)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提取 本年使用
安全生产费 29,791,093.59 46,584,356.23 (75,565,812.61) 809,637.21
项目 本年提取 本年使用
安全生产费 71,204,053.24 39,150,283.64 (80,563,243.29) 29,791,093.59
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计提
及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之各项支出。
本年及上年度,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 号)的有关规定,本集团
以各相关企业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 1%至 1.5%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月初结余达到上一年
应计提金额三倍及以上的,自当月开始暂停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直至安全生产费用结余低于上一年应计
提金额三倍时恢复提取。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提取 本年减少
法定盈余公积金 169,536,349.53 55,506,860.14 - 225,043,2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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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提取 本年减少
法定盈余公积金 123,444,764.19 46,091,585.34 - 169,536,349.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
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
损,或者增加股本。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年初未分配利润 1,887,957,754.28 1,532,111,578.75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4,090,036.61 553,739,227.6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5,506,860.14) (46,091,585.34)
利润分配(注 1) (280,047,533.48) (151,801,466.74)
年末未分配利润 2,206,493,397.27 1,887,957,754.28
注 1: 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决议通过,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股本人
民币 1,308,633,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7 元(含税),共需支付
股利人民币 166,196,433.42 元。该等股利已于 2025 年 6 月支付。
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决议通过,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总股本人
民币 1,308,633,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7 元(含税),共需支付
股利人民币 113,851,100.06 元。该等股利已于 2025 年 9 月支付。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6,064,544,692.64 5,176,093,637.21
其他业务收入 42,822,460.65 95,444,840.16
合计 6,107,367,153.29 5,271,538,477.37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 5,100,233,256.98 4,429,211,947.61
其他业务成本 24,182,799.92 23,506,453.96
合计 5,124,416,056.90 4,452,718,4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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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1)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提供劳务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运输服务和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的收入。
人民币元
合同分类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运输服务 5,481,042,920.26 4,704,325,935.63 4,551,454,523.20 3,972,852,851.10
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 583,501,772.38 395,907,321.35 624,639,114.01 456,359,096.51
--综合物流服务 304,678,937.18 300,381,020.76 377,010,607.52 365,554,631.59
--代理服务 278,822,835.20 95,526,300.59 247,628,506.49 90,804,464.92
合计 6,064,544,692.64 5,100,233,256.98 5,176,093,637.21 4,429,211,947.61
(2) 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人民币元
合同分类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租赁业务(注 1) 35,516,205.33 19,402,738.12 86,771,343.36 15,440,118.73
提供劳务 7,178,940.93 4,780,061.80 5,678,777.80 4,700,000.00
材料销售 - - 2,853,795.18 3,366,335.23
其他 127,314.39 - 140,923.82 -
合计 42,822,460.65 24,182,799.92 95,444,840.16 23,506,453.96
注 1: 本集团的租赁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出租运输船舶(附注(五)12)及自有房屋及建筑物。
(3) 本集团营业收入及成本分解如下:
人民币元
合同分类 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
运输服务 合计
综合物流服务 代理服务
与客户的合同形成的收入 5,485,614,293.08 304,678,937.18 281,557,717.70 6,071,850,947.96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127,314.39 - 278,822,835.20 278,950,149.59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5,485,486,978.69 304,678,937.18 2,734,882.50 5,792,900,798.37
租赁业务收入 34,626,387.90 - 889,817.43 35,516,205.33
合计 5,520,240,680.98 304,678,937.18 282,447,535.13 6,107,367,153.29
人民币元
合同分类 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
运输服务 合计
综合物流服务 代理服务
与客户的合同形成的成本 4,704,325,935.63 300,381,020.76 100,306,362.39 5,105,013,318.78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 95,526,300.59 95,526,300.59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4,704,325,935.63 300,381,020.76 4,780,061.80 5,009,487,018.19
租赁业务成本 18,803,973.16 - 598,764.96 19,402,738.12
合计 4,723,129,908.79 300,381,020.76 100,905,127.35 5,124,416,05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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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3) 本集团营业收入及成本分解如下: - 续
人民币元
合同分类 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
运输服务 合计
综合物流服务 代理服务
与客户的合同形成的收入 4,557,556,198.22 377,010,607.52 250,200,328.27 5,184,767,134.01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2,994,719.00 - 247,628,506.49 250,623,225.49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4,554,561,479.22 377,010,607.52 2,571,821.78 4,934,143,908.52
租赁业务收入 85,992,439.57 - 778,903.79 86,771,343.36
合计 4,643,548,637.79 377,010,607.52 250,979,232.06 5,271,538,477.37
人民币元
合同分类 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
运输服务 合计
综合物流服务 代理服务
与客户的合同形成的成本 3,976,219,186.33 365,554,631.59 95,504,464.92 4,437,278,282.84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3,366,335.23 - 90,804,464.92 94,170,800.15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3,972,852,851.10 365,554,631.59 4,700,000.00 4,343,107,482.69
租赁业务成本 14,841,353.77 - 598,764.96 15,440,118.73
合计 3,991,060,540.10 365,554,631.59 96,103,229.88 4,452,718,401.57
注: 上述营业收入及成本分解系按业务所属分部进行划分。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印花税 3,595,399.13 3,336,096.89
车船税 2,178,035.20 1,914,838.35
房产税 647,998.67 618,810.80
城市维护建设税 559,006.61 394,046.43
教育费附加 400,882.62 283,712.38
土地使用税 27,037.75 26,971.76
土地增值税 20,065.91 -
合计 7,428,425.89 6,574,47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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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职工薪酬费用 126,495,221.42 121,809,891.12
专业服务费 18,574,708.22 8,373,884.50
资产折旧与摊销 12,710,334.51 11,291,755.74
外付劳务费 11,686,004.54 11,324,821.65
差旅交通费 4,862,770.68 4,896,286.21
办公费 4,672,826.68 4,494,144.81
业务招待费 3,704,716.46 5,012,006.83
其他 7,995,429.00 8,077,488.17
合计 190,702,011.51 175,280,279.03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职工薪酬 5,500,463.18 5,622,053.12
委托外部研发 2,133,307.45 2,649,999.99
折旧和摊销 - 20,561.40
其他 368,471.54 364,450.04
合计 8,002,242.17 8,657,064.55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借款利息支出 15,985,577.82 20,069,103.79
加: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800,558.37 206,408.60
减:已资本化的利息费用 (208,196.78) -
利息费用 16,577,939.41 20,275,512.39
减:利息收入 (43,638,736.88) (45,157,800.22)
汇兑损益 28,383,135.48 (15,691,448.24)
其他 206,582.25 207,890.02
合计 1,528,920.26 (40,365,8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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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按照性质分类,列示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港口使费 1,801,996,733.45 1,568,743,547.04
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1,014,921,510.25 964,286,255.62
运输费 554,338,812.85 581,374,277.61
折旧费和摊销费用 402,781,742.09 367,430,762.43
租金(注 1) 572,117,226.53 338,889,500.22
职工薪酬费用 322,635,280.26 299,206,100.65
劳务费及外包费用 269,422,327.06 257,634,995.77
维修及保养费 90,885,693.81 87,117,285.92
代理成本 127,853,559.75 54,912,176.23
安全生产费 46,584,356.23 39,150,283.64
中介服务费 10,400,130.47 3,252,222.64
其他 109,182,937.83 74,658,337.38
合计 5,323,120,310.58 4,636,655,745.15
注 1: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的租金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025 年
度的金额为人民币 572,117,226.53 元(2024 年度:人民币 338,889,500.22 元)。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利得 (67,235.72) 13,201.98
合计 (67,235.72) 13,201.98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利得(损失) 2,705,411.32 (4,059,986.61)
其他应收款坏账利得(损失) 70,239.10 (435,186.95)
合计 2,775,650.42 (4,495,17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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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人民币元
与资产相关/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与收益相关
产业扶持奖励 52,121,996.54 36,118,155.51 收益
温州港区物流扶持补助(注 1) 14,717,706.42 20,142,165.13 收益
手续费返还 220,949.20 469,963.47 不适用
增值税加计扣除 - 361,521.21 不适用
税收补贴 - 165,296.00 收益
航线奖励 2,694,604.00 114,000.00 收益
社保补贴及返还 166,558.50 19,224.64 收益
合计 69,921,814.66 57,390,325.96
注 1: 温州港区物流扶持补助系温州市政府为扶持温州地区港口的发展而给予的奖励资金。该奖励资
金由温州市财政局先行拨给本公司的关联方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港集团”),再由
温州港集团根据有关规定将该奖励资金金额转付给相关船公司、船舶代理公司和货物代理公
司。2025 年度,本集团收到温州港物流扶持补助金额人民币 14,717,706.42 元(2024 年度:人民
币 20,142,165.13 元)。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6,479,303.06 1,854,598.4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损失 - (28,932.65)
合计 16,479,303.06 1,825,665.78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288,050.39 337,495.23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20,461.06 -
合计 308,511.45 337,495.23
-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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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诉讼赔偿款(注 1) 10,036,902.58 -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379,600.15 4,563,516.70
工程弃标保证金 - 800,000.00
政府补助(注 2) - 5,745.17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2,337.70
其他 98,092.35 103,628.59
合计 10,514,595.08 5,475,228.16
于 2025 年度及 2024 年度,本集团的营业外收入均计入当年度非经常性损益。
注 1: 于 2025 年 3 月,本公司承运的从宁波穿山至马峙锚地的 13,679 吨货物因承运船只与他船发生海
上碰撞,造成他船沉没。于 2025 年 7 月,本公司收到宁波海事局的海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认定本公司在本次撞船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本公司就该事项缴纳了罚款人民币 98,000 元;同
月,本公司收到宁波海事法院送达的起诉状,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普陀支公司就上述事
故所受到的损失提起诉讼;于 2025 年 8 月,本公司收到宁波海事法院送达的起诉状,舟山弘通
航运发展有限公司就上述事故所受到的损失提起诉讼;于 2025 年 9 月,本公司收到宁波海事法
院送达的起诉状,舟山顺航物流有限公司及江西海虹航运有限公司分别就上述货物灭失所受到
的损失提起诉讼。以上诉讼主张被告人本公司作为次要责任人对该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赔
偿。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案件仍在审理中。本公司以宁波海事法院设立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
金为限,相关货物损失赔偿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10,036,902.58 元,本公司将上述赔偿金额计入营
业外支出。同时,本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取得保险公司的担保函,确认上述赔偿会在法院分配
赔偿时由保险公司全额支付,因此,本公司将相应金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注 2: 政府补助明细
人民币元
与资产相关/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与收益相关
失业保险基金 - 5,745.17 收益
合计 - 5,745.17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赔偿支出(附注(五)49 注 1) 10,133,336.63 -
行政罚款及滞纳金 181,034.35 -
公益性捐赠支出 50,000.0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1,371.06 20,247.71
其他 1,677.44 -
合计 10,367,419.48 20,247.71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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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当期所得税 112,163,827.84 147,287,573.15
递延所得税 98,207,936.06 26,458,174.36
合计 210,371,763.90 173,745,747.51
将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利润总额 864,854,716.03 729,200,597.50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216,213,679.01 182,300,149.38
优惠税率的影响(附注(四)) (25,385.07) (561,078.95)
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适用税率变动的影响 705,860.51 -
以前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差异 850,014.07 (339,995.83)
非应纳税收入的影响 (4,119,825.77) (456,416.45)
不得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4,184,205.15 3,625,041.30
专项储备使用的差异 (7,245,364.10) (10,353,239.9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426,661.49) (473,962.26)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9,018.20)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235,241.59 134,268.43
所得税费用 210,371,763.90 173,745,747.51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654,090,036.61 553,739,227.61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股) 1,308,633,334.00 1,308,633,334.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 0.42
其中:
-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 0.42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
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2025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因此,
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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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收到的政府补贴 69,700,865.46 56,564,586.45
银行利息收入 43,638,736.88 45,157,800.22
其他 24,559,421.96 1,581,995.15
合计 137,899,024.30 103,304,381.82
(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安全生产支出 75,565,812.61 80,563,243.29
专业服务费 18,574,708.22 8,373,884.50
业务招待费 3,704,716.46 5,012,006.83
诉讼赔偿款 - 4,900,000.00
差旅费 4,862,770.68 4,896,286.21
办公费 4,672,826.68 4,494,144.81
其他 12,603,411.55 6,174,426.19
合计 119,984,246.20 114,413,991.83
(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 41,310,067.31 14,448,288.17
合计 41,310,067.31 14,448,288.17
(4)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的变动情况
人民币元
借款 租赁负债 应付股利
项目 合计
(含一年内到期) (含一年内到期) (含一年内到期)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772,950,000.00 - - 772,95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447,850,966.42) (41,310,067.31) (280,276,079.68) (769,437,113.41)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变动 15,777,381.04 229,920,365.97 280,276,079.68 525,973,826.69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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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净利润 654,482,952.13 555,454,849.99
加/减:资产减值损失(利得) 67,235.72 (13,201.98)
信用减值(利得)损失 (2,775,650.42) 4,495,173.56
使用权资产折旧 40,812,672.93 11,080,584.16
固定资产折旧 358,280,810.68 352,909,587.16
无形资产摊销 1,568,726.94 1,099,939.3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74,379.30 695,499.47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1,645,152.24 1,645,152.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 (308,511.45) (337,495.23)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2,337.7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1,371.06 20,247.71
财务费用 16,577,939.41 20,275,512.39
投资收益 (16,479,303.06) (1,825,665.7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 1,125,492.73 (732,506.1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97,082,443.33 27,190,680.55
存货的增加 (10,076,401.56) (8,389,501.2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 170,628,715.49 (151,080,755.1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94,176,591.92 274,093,533.72
受限制的银行存款的增加 (504,474.73) (4,728.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6,780,142.66 1,086,574,568.85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背书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服务采购款 359,722,286.28 377,384,314.66
当期确认的使用权资产 229,920,365.97 941,092.40
合计 589,642,652.25 378,325,407.0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1,252,079,297.91 1,414,321,196.8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91,650,200.20) (162,241,898.9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1,160,429,097.71 1,252,079,29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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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现金
其中: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160,429,097.71 1,252,079,297.91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60,429,097.71 1,252,079,297.91
(3)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住房基金 737,009.91 732,535.18
海关保证金 500,000.00 -
该项货币资金为住房改革前产生的住房基金,由于无法自由提取或支出,因此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人民币元
项目
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
其中:美元 109,324,845.30 7.0288 768,422,472.64
日元 173,822,380.00 0.0448 7,787,242.62
港币 105,350.59 0.9032 95,152.65
应收账款 -
其中:美元 2,363,264.29 7.0288 16,610,912.01
日元 1,781,041,263.03 0.0448 79,785,305.46
泰铢 138,336,556.93 0.2225 30,782,500.43
新台币 36,818,261.11 0.2227 8,199,426.75
越南盾 4,039,481,466.67 0.0003 1,211,844.44
其他应收款
其中:美元 20,000.00 7.0288 140,576.00
应付账款 -
其中:美元 11,503,782.28 7.0288 80,857,784.87
日元 704,407.21 0.0448 31,555.33
其他应付款 -
其中:美元 1,779,733.59 7.0288 12,509,39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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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
本集团之子公司宁远日本的主要经营地位于日本,其业务收支所使用的货币主要为日元,因此以日元作
为记账本位币。鉴于人民币为本集团其他境外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货币,该等公司以人民币作
为记账本位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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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干散货货物运输代
船舶运输
干散货货物运输代理
和船舶运输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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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 续
注 1: 本公司享有海船代、舟山外代的表决权比例为 55.00%,股东会一般决议由 50.00%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因此将海船代、舟山外代及其 100.00%控股子公
司外代货运作为子公司核算。
注 2: 2025 年 5 月,本公司以固定资产及货币资金出资设立子公司宁远新明州,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
注 3: 2025 年 5 月,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子公司宁远新加坡,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注册资本未实缴。
注 4: 2025 年 5 月,本公司通过子公司宁远新加坡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子公司宁远日本,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
注 5: 2025 年 9 月,本公司通过子公司兴港船代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子公司南宁兴港,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
注 6: 2025 年 9 月,本公司通过子公司宁远新加坡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子公司宁远新加坡经航,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
注 7: 2025 年 9 月,本公司通过子公司宁远新加坡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子公司宁远新加坡纬航,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注册资本未实缴。
本集团综合考虑子公司其少数股东权益占本集团合并股东权益的比例、少数股东损益占本集团合并净利润的比例等因素,无存在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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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1) 重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基础信息
本集团综合考虑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其账面价值占本集团合并总资产的比例、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
资收益占本集团合并净利润的比例等因素,确定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列示如下:
对集团活动是否 持股比例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具有战略性 直接 间接
合营企业 -
船舶运输与货物
兴港海运 中国舟山 中国宁波 否 55% -
运输代理
联营企业 -
两江海运 中国南京 中国南京 船舶运输 否 30% -
本集团对上述股权投资均采用权益法核算。
本集团对兴港海运的持股比例为 55%。根据公司章程,本集团与各合资方对该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拥
有共同控制权,因此将该公司作为合营企业核算。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人民币元
兴港海运
流动资产 91,999,034.69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61,269,009.89
非流动资产 131,480,103.78
资产合计 223,479,138.47
流动负债 20,181,854.23
非流动负债 791,397.24
负债合计 20,973,251.47
少数股东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02,505,887.00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注 1) 111,378,237.85
对合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 111,378,237.85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投资的公允价值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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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 续
人民币元
兴港海运
营业收入 133,267,750.01
财务费用 (292,325.45)
所得税费用 -
净收益 56,494.78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56,494.78
本集团本期间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注 1: 本集团以合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金额为基础,按持股比例计算相应的净资产
份额。合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金额考虑了取得投资时联营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和负债的公允
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影响。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人民币元
两江海运
流动资产 262,876,669.19
非流动资产 272,675,968.42
资产合计 535,552,637.61
流动负债 33,631,863.31
非流动负债 32,000,000.00
负债合计 65,631,863.31
少数股东权益 16,899,158.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53,021,616.00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注 1) 135,906,484.80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135,906,484.80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投资的公允价值 不适用
人民币元
两江海运
营业收入 378,665,107.76
净利润 14,949,708.84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14,949,708.84
归属于母公司的综合收益总额 13,829,508.26
本集团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1,4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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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 续
注 1: 本集团以联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金额为基础,按持股比例计算相应的净资产
份额。联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金额考虑了取得投资时联营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和负债的公允
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影响。
(4) 不重要合营企业的汇总信息
人民币元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38,472,058.49 32,365,260.31
人民币元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12,299,378.45 10,668,141.74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12,299,378.45 10,668,141.74
本集团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8,692,580.27 6,249,002.96
注 1: 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均已考虑取得投资时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
调整影响。
(七)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
部并披露分部信息。本集团管理层定期审阅集团内部报告,以评价集团内各组成部分经营成果及决定向
其分配资源,并以此为基础确定经营分部。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
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
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集团管理层按提供的服务类别来评价本集团的经营情况。在提供的服务类别方面,本集团评价以下两
个分部的业绩,即运输服务、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均位于中国境内且本集团管理层未按地区独立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因此本集团未单独
列示按地区分类的分部业绩。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负债根据分部
的经营进行分配,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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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分部信息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运输服务 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 未分配的金额 分部间抵销 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 5,520,240,680.98 587,126,472.31 - - 6,107,367,153.29
分部间交易收入 88,178,344.30 48,460,066.01 - (136,638,410.31) -
营业成本 (4,723,129,908.79) (401,286,148.11) - - (5,124,416,056.90)
利息收入 - - 43,638,736.88 - 43,638,736.88
利息费用 - - (16,577,939.41) - (16,577,939.41)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16,479,303.06 - 16,479,303.06
信用减值利得 1,881,802.70 893,847.72 - - 2,775,650.42
资产减值(损失)利得 (68,547.08) 1,311.36 - - (67,235.72)
折旧费和摊销费 (387,946,274.84) (14,835,467.25) - - (402,781,742.09)
利润总额 625,764,537.94 152,382,287.61 86,707,890.48 - 864,854,716.03
所得税费用 - - (210,371,763.90) - (210,371,763.90)
净利润/(亏损) 625,764,537.94 152,382,287.61 (123,663,873.42) - 654,482,952.13
资产总额 6,833,668,701.69 1,672,194,964.13 288,388,998.77 (1,034,049.42) 8,793,218,615.17
负债总额 (819,380,580.23) (728,317,643.47) (1,102,570,897.51) 1,034,049.42 (2,649,235,071.79)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 285,756,781.14 - 285,756,781.14
非流动资产增加额(注 1) 898,745,589.87 301,751,167.50 - - 1,200,496,757.37
注 1: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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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七) 分部信息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运输服务 综合物流及代理服务 未分配的金额 分部间抵销 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 4,643,548,637.79 627,989,839.58 - - 5,271,538,477.37
分部间交易收入 4,754,425.56 44,159,944.70 - (48,914,370.26) -
营业成本 (3,991,060,540.10) (461,657,861.47) - - (4,452,718,401.57)
利息收入 - - 45,157,800.22 - 45,157,800.22
利息费用 - - (20,275,512.39) - (20,275,512.39)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1,854,598.43 - 1,854,598.43
信用减值损失 (1,677,617.02) (2,817,556.54) - - (4,495,173.56)
资产减值利得 4,472.40 8,729.58 - - 13,201.98
折旧费和摊销费 (353,167,225.92) (14,263,536.51) - - (367,430,762.43)
利润总额 508,800,066.86 115,026,217.17 105,374,313.47 - 729,200,597.50
所得税费用 - - (173,745,747.51) - (173,745,747.51)
净利润/(亏损) 508,800,066.86 115,026,217.17 (68,371,434.04) 555,454,849.99
资产总额 6,414,797,390.98 1,515,497,307.52 280,770,030.53 (2,247,763.02) 8,208,816,966.01
负债总额 (826,509,815.21) (911,874,010.74) (675,402,784.54) 2,247,763.02 (2,411,538,847.47)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 277,012,320.17 - 277,012,320.17
非流动资产增加额(注 1) 707,767,200.36 3,408,514.43 - - 711,175,714.79
注 1: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 2025 年度来源于运输服务分部的某一主要客户的收入为人民币 707,718,860.82 元,占本集团 2025 年营业收入的 11.59 % (2024 年﹕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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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母公司基本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宁舟股份 中国宁波 港口经营管理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海港集团。
(2) 母公司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人民币元
母公司名称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宁舟股份 19,454,388,399.00 - - 19,454,388,399.00
人民币元
母公司名称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宁舟股份 19,454,388,399.00 - - 19,454,388,399.00
(3)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人民币元
母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宁舟股份 72.90% 72.90% 72.90% 72.90%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六)。
与本集团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所属港区
中远船务 合营企业 宁波港区
京泰船务 合营企业 宁波港区
兴港海运 合营企业 舟山港区
宁波华奥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船代”) 合营企业之子公司 宁波港区
舟山京泰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京泰”) 合营企业之子公司 舟山港区
嘉兴泰利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泰利”) 合营企业之子公司 嘉兴港区
两江海运 联营企业 其他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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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公司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所属港区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
母公司之分公司 宁波港区
码头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二集司”)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
母公司之分公司 宁波港区
(以下简称“矿石码头”)
浙江龙门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门港务”)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台州港区
浙江台州湾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湾港务”)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台州港区
宁波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燃”)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宁波北仑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国际码头”)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宁波港区
宁波鼎盛海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海运”)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宁波港区
宁波港东南物流货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物流货柜”)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宁波港区
宁波港东南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物流”)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宁波港区
宁波港东南海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海铁”)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宁波港区
宁波光明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码头”)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宁波港区
宁波大榭开发区信诚拖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诚拖轮”)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宁波港区
浙江兴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货代”)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宁波港区
太仓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国际”)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太仓港区
宁波大榭信业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榭信业”)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宁波港区
宁波中联理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理货”)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宁波港区
宁波市东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湳供应链”)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宁波港区
宁波港东南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扬子江”)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宁波港区
宁波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华原油”)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宁波港区
浙江港东南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港东南物流”)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宁波港区
宁波港东南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船代”)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宁波港区
舟山定海货运船舶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定海货运”)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舟山港区
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苏南”)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太仓港区
浙江港联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捷科技”)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宁波港区
温州港东南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港东南”) 母公司之合营公司 温州港区
上铁浙港海铁联合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铁浙港海铁”) 母公司之联营公司 其他港区
舟山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物流”) 母公司之联营公司 舟山港区
衢州通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通港”) 母公司之联营公司 其他港区
宁波北仑东华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东华”) 母公司之联营公司 宁波港区
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峙化工”) 母公司之联营公司 宁波港区
宁波大港新世纪货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货柜”) 母公司之联营公司 宁波港区
宁波甬洁溢油应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洁溢油”) 母公司之联营公司 宁波港区
宁波市镇海众安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仓储”) 母公司之联营公司 宁波港区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商银行”) 母公司之联营公司
宁波远东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码头”)(注 1)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榭码头”)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大榭港发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发码头”)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麦屿”) 同受母公司控制 台州港区
嘉兴市东方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物流”) 同受母公司控制 嘉兴港区
浙江世航乍浦港口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世航乍浦”) 同受母公司控制 嘉兴港区
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武港”) 同受母公司控制 太仓港区
苏州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现代”) 同受母公司控制 太仓港区
宁波港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强实业”)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北仑涌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涌和”)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北仑第一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一集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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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公司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所属港区
宁波北仑第三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三集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大榭开发区泰利公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利公正”)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意宁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宁码头”)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东码头”)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梅山岛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山国际”)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梅西滚装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西码头”)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泰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利物流”)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港信息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通信”)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港北仑通达货运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以下简称“北仑通达”,于 2024.08.28 注销)
宁波港吉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吉码头”)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港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港铃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铃与物流”)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运”)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港轮驳”)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穿山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穿山码头”)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诚物业”)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温州市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中理”) 同受母公司控制 温州港区
温州港口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港口服务”) 同受母公司控制 温州港区
温州港集团 同受母公司控制 温州港区
舟山港海通轮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轮驳”) 同受母公司控制 舟山港区
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甬舟”) 同受母公司控制 舟山港区
舟山鼠浪湖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鼠浪湖”) 同受母公司控制 舟山港区
舟山港老塘山中转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塘山中转”) 同受母公司控制 舟山港区
宁波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以下简称“集运嘉兴分”) 同受母公司控制 嘉兴港区
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港”) 同受母公司控制 其他港区
舟山兴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城市”) 同受母公司控制 舟山港区
宁波梅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港码头”)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轮理货”)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港埠”)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 同受母公司控制
舟山港兴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物流”) 同受母公司控制 舟山港区
浙江海港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检”)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玉环大麦屿港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利物流”) 同受母公司控制 台州港区
舟山港务 同受母公司控制 舟山港区
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港口职校”)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舟山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中理”) 同受母公司控制 舟山港区
台州港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港港务”) 同受母公司控制 台州港区
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舟山兴港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船舶”) 同受母公司控制 舟山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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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公司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所属港区
舟山港海通港口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港口”) 同受母公司控制 舟山港区
嘉兴市乍浦港口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乍浦”) 同受母公司控制 嘉兴港区
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台州鼎安海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安海运”) 同受母公司控制 台州港区
嘉兴泰利国际货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泰利货柜”) 同受母公司控制 嘉兴港区
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湾港务”) 同受母公司控制 温州港区
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金洋”) 同受母公司控制 温州港区
珲春吉浙内陆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珲春吉浙”) 同受母公司控制 其他港区
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头门港港务”) 同受母公司控制 台州港区
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港通”) 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港区
浙江海港独山海河联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山联运”) 同受母公司控制 嘉兴港区
宁波仑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仑港工程”)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兴港海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海铁”)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宏通铁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通铁路”)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环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置业”)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宁波港区
舟山市兴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置业”)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舟山港区
浙江海港龙游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游港务”)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其他港区
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国际贸易”)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港引航”)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宁波港区
舟山港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港国贸香港”)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宁波求实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求实检测”)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港技工学校(以下简称“技工学校”)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宁波港区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综保码头”)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舟山港区
浙江海港内河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内河”)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嘉兴港区
浙江海港嘉兴内河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内河”)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嘉兴港区
宁波海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贸易”)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宁波港区
舟山市金塘东大引航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引航”)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舟山港区
萧甬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甬铁路”) 最终控制方之联营公司 宁波港区
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航运保险”) 最终控制方之联营公司
浙江义迪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迪通供应链”) 最终控制方之合营公司 其他港区
浙江四港联动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港联动”) 最终控制方之合营公司 其他港区
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集装箱”)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其他港区
宁波越海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海码头”)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宁波港区
宁波舟山港多式联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式联运”)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宁波港区
海港检验检测(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检验”)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宁波港区
河南豫海新通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海运营”)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其他港区
注 1: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远东码头是母公司宁舟股份的合营公司。2025 年,远东码头成为宁舟股
份控制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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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
人民币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北一集司 协定价格 114,425,756.80 33,588,295.60
镇海港埠 协定价格 74,845,481.33 78,614,898.97
梅东码头 协定价格 33,784,132.94 15,172,700.68
穿山码头 协定价格 31,016,553.83 21,814,755.82
大榭码头 协定价格 27,679,158.49 14,613,677.83
北仑国际码头 协定价格 26,368,160.35 28,350,484.06
油港轮驳 协定价格 22,509,886.80 19,767,849.00
北仑涌和 协定价格 15,231,023.82 7,060,698.10
泰利公正 协定价格 13,704,810.73 11,987,449.44
北二集司 协定价格 9,917,132.58 7,420,223.89
越海码头 协定价格 8,073,328.66 -
意宁码头 协定价格 7,449,613.71 6,439,169.24
远东码头 协定价格 5,245,817.71 2,319,235.01
宏通铁路 协定价格 4,542,142.12 4,366,674.09
铃与物流 协定价格 3,500,150.08 4,172,649.03
北仑东华 协定价格 3,167,915.08 2,736,309.66
港吉码头 协定价格 2,848,804.61 3,726,287.56
梅山国际 协定价格 1,045,973.12 34,584,250.63
北仑通达 协定价格 - 53,558,807.75
北三集司 协定价格 - 5,152,187.67
其他关联方 协定价格 9,091,686.00 9,192,150.82
宁波港区小计 414,447,528.76 364,638,754.85
嘉兴乍浦 协定价格 292,064,437.35 218,715,840.66
海港内河 协定价格 10,133,135.78 -
独山联运 协定价格 7,264,754.66 -
嘉兴泰利货柜 协定价格 4,766,732.43 3,520,529.58
东方物流 协定价格 1,575,366.94 10,308,119.23
其他关联方 协定价格 522,917.27 93,621.82
嘉兴港区小计 316,327,344.43 232,638,111.29
温州港集团 协定价格 51,163,566.03 43,303,809.62
温州中理 协定价格 3,835,442.68 3,938,160.14
温州金洋 协定价格 2,020,030.74 3,148,605.91
温州港口服务 协定价格 1,529,103.77 937,698.12
其他关联方 协定价格 1,143,585.26 637,809.43
温州港区小计 59,691,728.48 51,966,083.22
苏州现代 协定价格 47,207,579.40 44,497,117.67
江阴苏南 协定价格 11,590,429.33 8,183,696.76
太仓武港 协定价格 5,744,116.05 3,955,110.38
其他关联方 协定价格 285,245.12 625,034.05
太仓港区小计 64,827,369.90 57,260,95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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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 续
接受劳务: - 续
人民币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大麦屿 协定价格 14,344,601.20 17,281,710.29
龙门港务 协定价格 2,581,208.35 609,531.70
头门港港务 协定价格 6,025,720.22 2,567,629.61
台州湾港务 协定价格 770,973.09 697,226.59
台州港区小计 23,722,502.86 21,156,098.19
舟山甬舟 协定价格 56,594,449.36 3,378,522.99
兴港海运 协定价格 39,296,608.85 30,416,564.49
海通轮驳 协定价格 8,640,509.42 3,074,707.55
舟山中理 协定价格 3,101,405.05 -
海通港口 协定价格 1,135,188.68 754,716.98
鼠浪湖 协定价格 681,072.64 -
兴港城市 协定价格 375,980.93 658,649.70
定海货运 协定价格 13,867.92 150,169.80
舟山综保码头 协定价格 - 1,332.08
其他关联方 协定价格 1,306,536.18 92,913.22
舟山港区小计 111,145,619.03 38,527,576.81
其他关联方 协定价格 790,306.59 -
其他港区小计 790,306.59 -
合计 990,952,400.05 766,187,583.22
采购商品:
人民币元
关联 关联交易
关联方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交易内容 定价政策
海港国际贸易 采购燃油 协定价格 265,218,810.87 200,493,796.31
宁波中燃 采购燃油 协定价格 185,026,681.54 202,220,206.06
海港贸易 采购燃油 协定价格 - 449,880.79
合计 450,245,492.41 403,163,883.16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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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 续
接受供水供电:
人民币元
关联 关联交易
关联方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交易内容 定价政策
北一集司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137,309.45 43,188.69
梅东码头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88,456.57 49,754.71
穿山码头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40,771.82 35,532.08
北仑涌和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21,520.37 -
北二集司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15,000.01 9,141.40
镇海港埠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13,518.74 -
意宁码头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13,256.62 8,796.41
远东码头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6,188.71 4,064.18
港吉码头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3,845.27 5,969.80
矿石码头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837.77 -
大榭码头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752.06 3,471.48
梅山国际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407.55 34,694.34
北仑通达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 69,976.94
北三集司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 8,422.67
其他关联方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74,349.05 50,857.68
宁波港区小计 416,213.99 323,870.38
兴港城市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161,993.60 173,114.90
舟山甬舟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47,997.51 -
舟山综保码头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3,045.93 -
兴港海运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2,663.59 -
舟山港区小计 215,700.63 173,114.90
苏州现代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9,718.05 12,171.39
江阴苏南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8,158.29 5,057.76
太仓港区小计 17,876.34 17,229.15
温州港集团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22,412.68 2,532.72
温州金洋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1,906.21 1,084.13
温州港区小计 24,318.89 3,616.85
嘉兴乍浦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20,132.62 325,500.80
其他关联方 供水供电 协定价格 319.49 2,596.39
嘉兴港区小计 20,452.11 328,097.19
合计 694,561.96 845,928.47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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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 续
保险支出:
人民币元
关联 关联交易
关联方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交易内容 定价政策
东海航运保险 保险支出 协定价格 19,275,437.17 19,502,241.66
银行存款:
人民币元
关联 关联交易
关联方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交易内容 定价政策
通商银行 银行存款 协定价格 150,162,210.80 -
合计 150,162,210.80 -
利息收入:
人民币元
关联 关联交易
关联方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交易内容 定价政策
通商银行 利息收入 协定价格 217,869.43 -
合计 217,869.43 -
利息支出及手续费:
人民币元
关联 关联交易
关联方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交易内容 定价政策
利息支出及
财务公司 协定价格 9,542,370.80 6,698,576.92
手续费
合计 9,542,370.80 6,698,576.92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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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 续
提供劳务:
人民币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兴港货代 协定价格 154,710,847.66 150,113,252.89
港吉码头 协定价格 34,860,831.39 11,906,033.05
梅东码头 协定价格 28,428,770.78 11,004,713.34
远东码头 协定价格 20,150,649.52 1,369,561.59
东南海铁 协定价格 16,979,322.58 8,252,288.13
东南物流 协定价格 16,953,880.71 13,750,350.73
意宁码头 协定价格 15,821,547.85 5,142,980.45
梅山国际 协定价格 15,454,005.96 4,971,622.78
大榭码头 协定价格 15,306,378.95 8,062,629.97
越海码头 协定价格 14,209,519.96 2,803,925.56
梅港码头 协定价格 11,163,916.56 1,726,293.83
北二集司 协定价格 8,407,128.43 3,544,756.90
中远船务 协定价格 5,741,997.01 8,878,430.37
穿山码头 协定价格 4,479,486.65 1,411,333.70
东南船代 协定价格 4,383,397.57 4,590,471.39
北仑国际码头 协定价格 4,224,761.18 -
矿石码头 协定价格 3,603,399.89 6,684,548.46
北仑涌和 协定价格 2,954,097.63 788,013.78
京泰船务 协定价格 1,649,529.64 1,564,586.19
东南扬子江 协定价格 253,204.90 14,245,433.53
多式联运 协定价格 - 63,672,000.00
北仑通达 协定价格 - 356,093.68
铁路公司 协定价格 - 190,954.13
北三集司 协定价格 - 9,326.65
其他关联方 协定价格 3,129,797.25 4,204,366.13
宁波港区小计 382,866,472.07 329,243,967.23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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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 续
提供劳务: - 续
人民币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嘉兴泰利 协定价格 268,952,793.08 208,748,988.00
海港内河 协定价格 1,155,233.06 -
嘉兴港区小计 270,108,026.14 208,748,988.00
舟山甬舟 协定价格 80,095,738.99 36,730,282.90
中远物流 协定价格 1,718,199.78 1,889,729.46
其他关联方 协定价格 399,705.26 444,340.74
舟山港区小计 82,213,644.03 39,064,353.10
龙门港务 协定价格 21,006,844.57 30,024,652.79
大麦屿 协定价格 15,770,508.82 -
台州港港务 协定价格 17,580.61 12,268,866.57
台州港区小计 36,794,934.00 42,293,519.36
温州港东南 协定价格 404,374.31 -
温州港区小计 404,374.31 -
豫海运营 协定价格 5,522,783.01 2,055,755.88
两江海运 协定价格 1,779,991.65 1,487,377.24
四港联动 协定价格 290,192.67 698,633.04
上铁浙港海铁 协定价格 147,359.74 648,561.36
其他关联方 协定价格 368,244.21 17,598.47
其他港区小计 8,108,571.28 4,907,925.99
合计 780,496,021.83 624,258,753.68
(2) 租赁
本集团作为出租方当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人民币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兴港货代 房屋建筑物 624,571.43 676,619.04
四港联动 房屋建筑物及集装箱 495,428.58 492,951.48
中远物流 房屋建筑物 434,700.00 434,700.00
海通港口 房屋建筑物 95,600.00 95,600.00
合计 1,650,300.01 1,699,870.52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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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2) 租赁 - 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方支付的租金:
人民币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环球置业 房屋建筑物 10,393,535.22 12,946,584.25
宏通铁路 房屋建筑物 137,614.68 137,614.68
温州金洋 房屋建筑物 41,462.86 -
大麦屿 房屋建筑物 38,400.00 -
舟山甬舟 房屋建筑物 39,700.00 -
北三集司 房屋建筑物 35,229.36 35,229.36
温州港集团 房屋建筑物 30,477.64 24,056.00
镇海港埠 房屋建筑物 6,605.50 6,605.50
大榭信业 房屋建筑物 - 34,285.71
矿石码头 房屋建筑物 - 29,523.81
乐清湾港务 房屋建筑物 - 6,782.80
其他关联方 房屋建筑物 6,240.00 6,552.00
合计 10,729,265.26 13,227,234.11
本集团作为承租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的租金费用:
人民币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北三集司 房屋建筑物 35,229.36 -
温州港集团 房屋建筑物 30,477.64 24,056.00
乐清湾港务 房屋建筑物 - 6,782.80
合计 65,707.00 30,838.80
本集团作为承租方当年新增的使用权资产:
人民币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环球置业 房屋建筑物 7,786,388.56 -
镇海港埠 房屋建筑物 - 24,283.72
其他关联方 房屋建筑物 230,041.05 -
合计 8,016,429.61 24,283.72
本集团作为承租方当年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人民币元
出租方名称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环球置业 228,861.06 528,424.05
浙江港东南物流 4,969.33 3,366.89
宏通铁路 4,010.54 9,176.70
矿石码头 - 389.47
其他关联方 29,980.22 4,787.52
合计 267,821.15 546,144.63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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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3)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人民币元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6,802,774.00 7,840,515.99
(4) 资金拆入
人民币元
拆入 拆借金额 利率 起始日 合同到期日
财务公司 100,000,000.00 2.20% 25/03/2025 24/03/2026
财务公司 100,000,000.00 2.20% 24/04/2025 24/03/2026
财务公司 100,000,000.00 2.20% 30/05/2025 24/03/2026
财务公司 70,750,000.00 2.20% 28/03/2025 27/03/2026
财务公司 67,700,000.00 2.27% 26/01/2025 25/01/2026
财务公司 67,700,000.00 2.20% 06/05/2025 27/03/2026
财务公司 67,700,000.00 2.20% 27/08/2025 27/03/2026
财务公司 67,700,000.00 2.20% 31/10/2025 31/10/2026
财务公司 67,700,000.00 2.20% 28/11/2025 28/11/2026
财务公司 52,300,000.00 2.27% 03/04/2025 25/01/2026
合计 761,550,000.00
(5) 归还借款
人民币元
财务公司 - 536,400,000.00
(6) 其他
财务公司截止本年末向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授信额度金额为人民币 1,420,000,000.00 元,其中,
截止本年末已使用的额度金额为人民币 784,439,620.00 元,尚未使用的额度金额为人民币
本年本集团通过财务公司结汇金额为人民币 854,822,000.00 元。
本年本集团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发生额增加和减少金额均为人民币 1,680,496,924.34 元,年末无存
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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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应收关联方款项:
人民币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兴港货代 78,946,667.00 394,733.33 48,100,194.53 240,500.97
港吉码头 10,305,392.39 51,526.96 3,147,273.49 15,736.37
梅东码头 9,944,066.21 49,720.33 4,781,066.08 23,905.33
远东码头 8,173,569.96 40,867.85 2,996,891.82 14,984.46
越海码头 6,077,908.46 30,389.54 2,014,903.36 10,074.52
梅山国际 6,040,671.11 30,203.36 3,157,307.79 15,786.54
大榭码头 5,203,473.08 26,017.37 5,463,188.91 27,315.94
意宁码头 3,969,363.36 19,846.82 2,094,601.81 10,473.01
北二集司 3,576,211.06 17,881.06 2,714,653.27 13,573.27
东南海铁 3,254,199.89 16,271.00 - -
中远船务 2,449,643.61 12,248.22 477,063.50 2,385.32
梅港码头 2,314,775.96 11,573.88 1,082,505.53 5,412.53
北仑国际码头 2,029,112.35 10,145.56 1,016,851.40 5,084.26
东南物流 1,688,324.20 8,441.62 - -
穿山码头 1,530,234.10 7,651.17 472,628.10 2,363.14
浙江港东南物流 1,400,182.84 7,000.91 12,854.27 64.27
北一集司 1,217,467.41 6,087.34 610,110.84 3,050.55
矿石码头 369,559.90 1,847.80 - -
北三集司 - - 15,249.17 76.25
宏通铁路 - - 10,096.88 50.48
其他关联方 2,376,329.90 11,881.65 873,691.45 4,368.45
宁波港区小计 150,867,152.79 754,335.77 79,041,132.20 395,205.66
舟山甬舟 25,807,022.79 129,035.11 13,208,637.87 66,043.19
海通港口 2,567,379.79 12,836.90 2,525,656.19 12,628.28
中远物流 370,065.53 1,850.33 1,542,516.00 7,712.58
舟山港区小计 28,744,468.11 143,722.34 17,276,810.06 86,384.05
龙门港务 7,419,646.53 37,098.23 10,016,958.10 50,084.79
大麦屿 2,118,979.52 10,594.90 - -
台州港港务 - - 4,811,896.62 24,059.48
台州港区小计 9,538,626.05 47,693.13 14,828,854.72 74,144.27
嘉兴泰利 55,358,034.17 276,790.17 70,069,138.69 350,345.69
其他关联方 117,956.12 589.78 - -
嘉兴港区小计 55,475,990.29 277,379.95 70,069,138.69 350,345.69
温州港东南 539,236.18 2,696.18 - -
温州港区小计 539,236.18 2,696.18 - -
豫海运营 - - 2,251,662.06 11,258.31
其他关联方 60,751.44 303.76 - -
其他港区小计 60,751.44 303.76 2,251,662.06 11,258.31
合计 245,226,224.86 1,226,131.13 183,467,597.73 917,337.98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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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应收关联方款项: - 续
人民币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合同资产
大麦屿 45,630.00 228.15 - -
龙门港务 - - 55,000.00 275.00
台州港港务 - - 30,400.00 152.00
其他关联方 3,859.99 19.30 6,930.00 34.65
合计 49,489.99 247.45 92,330.00 461.65
其他应收款
环球置业 1,136,000.00 43,168.00 1,133,600.00 43,076.80
兴港海运 500,000.00 19,000.00 500,000.00 19,000.00
易港通 300,000.00 11,400.00 154,000.00 5,852.00
东海航运保险 - - 150,000.00 5,700.00
其他关联方 117,134.13 4,451.10 105,250.00 3,999.50
合计 2,053,134.13 78,019.10 2,042,850.00 77,628.30
预付款项
东海航运保险 3,575,803.02 - - -
萧甬铁路 7,309,146.60 - - -
易港通 1,720,261.40 - 187,580.00 -
环球置业 - - 30,285.72 -
其他关联方 45,700.48 - - -
宁波港区小计 12,650,911.50 - 217,865.72 -
海通港口 951,207.88 - 2,829,259.61 -
舟山港区小计 951,207.88 - 2,829,259.61 -
两江海运 357,135.00 - - -
其他港区小计 357,135.00 - - -
合计 13,959,254.38 - 3,047,125.33 -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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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应付关联方款项:
人民币元
应付账款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矿石码头 34,301,747.87 9,143,665.24
大榭码头 25,112,395.41 57,206,662.29
梅东码头 21,268,865.40 15,191,152.29
镇海港埠 20,110,416.33 44,715,555.56
油港轮驳 13,882,303.00 13,694,655.00
梅山国际 13,599,676.77 13,278,716.15
北二集司 12,173,006.34 9,435,365.93
北一集司 10,977,318.57 -
远东码头 10,396,191.26 1,186,485.54
越海码头 10,318,208.88 7,457,575.40
梅港码头 8,314,146.55 8,423,610.22
外轮理货 7,074,699.65 4,838,757.28
北仑国际码头 7,018,366.42 2,277,504.45
港吉码头 6,262,367.35 3,930,261.81
穿山码头 5,670,658.44 2,325,295.27
北仑涌和 4,076,697.03 1,514,284.44
铁路公司 3,784,246.25 1,671,570.35
意宁码头 1,728,843.23 1,119,298.28
鼎盛海运 886,000.00 1,416,000.00
宏通铁路 774,860.00 -
集运 515,315.00 -
北三集司 38,400.00 -
其他关联方 5,179,901.19 7,424,594.27
宁波港区小计 223,464,630.94 206,251,009.77
舟山甬舟 25,403,004.85 23,881,388.03
海港国际贸易 10,192,003.06 8,604,889.68
鼠浪湖 6,980,257.79 -
海通轮驳 5,786,950.00 5,750,650.00
东大引航 2,602,762.00 -
舟山中理 2,185,728.71 -
其他关联方 715,904.33 87,500.00
舟山港区小计 53,866,610.74 38,324,427.71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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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应付关联方款项: - 续
人民币元
应付账款 - 续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嘉兴乍浦 45,381,158.00 37,135,253.55
海港内河 3,207,563.13 -
独山联运 5,950,080.89 -
东方物流 - 1,887,956.87
集运嘉兴分 - 1,022,756.00
其他关联方 706,505.06 466,180.60
嘉兴港区小计 55,245,307.08 40,512,147.02
苏州现代 7,479,317.83 9,991,784.00
太仓武港 3,403,663.92 -
江阴苏南 460,225.80 -
太仓港区小计 11,343,207.55 9,991,784.00
温州港集团 6,901,680.71 6,209,600.68
温州港口服务 1,521,230.00 2,447,430.00
乐清湾港务 188,605.18 -
温州中理 32,615.50 7,381.50
温州金洋 30,053.76 -
其他关联方 476,246.04 -
温州港区小计 9,150,431.19 8,664,412.18
头门港港务 2,234,123.40 602,073.43
大麦屿 1,432,079.25 2,258,987.83
龙门港务 580,796.57 167,512.66
其他关联方 - 65,943.60
台州港区小计 4,246,999.22 3,094,517.52
其他关联方 1,083,554.85 -
其他港区小计 1,083,554.85 -
宁波中燃 19,243,817.76 16,355,393.97
合计 377,644,559.33 323,193,692.17
人民币元
应付票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油港轮驳 22,889,620.00 31,199,685.00
合计 22,889,620.00 31,199,685.00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付票据余额均系本集团在财务公司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
元),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系人民币 53,517,352.00 元(2024 年度:人民币 48,269,745.00 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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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应付关联方款项: - 续
人民币元
其他应付款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联捷科技 600,000.00 401,229.00
兴港货代 150,000.00 300,500.00
四港联动 100,000.00 100,000.00
嘉兴泰利 100,000.00 50,000.00
中远船务 50,000.00 -
信息通信 - 240,000.00
鼠浪湖 - 131,108.00
其他关联方 903,900.29 815,853.00
合计 1,903,900.29 2,038,690.00
人民币元
租赁负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环球置业 6,479,464.71 9,043,825.86
浙江港东南物流 130,227.00 129,168.00
镇海港埠 8,566.08 23,737.68
宏通铁路 - 137,614.68
舟山甬舟 - 39,700.00
其他关联方 43,536.00 34,285.62
合计 6,661,793.79 9,408,331.84
人民币元
短期借款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公司 761,550,000.00 -
(九) 或有事项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除已于本财务报表中披露外,本集团无应披露的重要或有
事项。
(十) 承诺事项
(1) 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人民币元
在建船舶 954,321,238.94 506,926,194.69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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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十一)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于 2026 年 3 月 30日通过的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以 2025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股本 1,308,633,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3 元(含税)。共需支付股利人民币 82,443,900.04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1,198,620,071.54 元结转至 2026 年度。上述提议尚待股东会批准。
发行工作,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期限 3 年,票面利率 1.79%。
(十二)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营租赁收款额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包括:出租房屋建筑物,租期为 1 至 3 年;出租运输船舶,租期为 6 个月。
无未计入租赁账款额的可变付款额相关的收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收的租赁收款额的未折现金额汇总如
下:
人民币元
一年以内 9,182,464.14 13,259,179.34
一到二年 153,537.46 528,964.83
二到三年 - 153,537.46
合计 9,336,001.60 13,941,681.63
(十三)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价格风险)、信用
风险和流动风险。本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集团财务业绩
的潜在不利影响。
(1)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
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和日元)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持续监控集团
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于报告期各资产负债表日,本集
团未通过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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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十三)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 - 续
(1) 外汇风险 - 续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内的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美元项目 日元项目 港币项目 泰铢项目 新台币项目 越南盾项目 合计
货币资金 768,422,472.64 7,787,242.62 95,152.65 - - - 776,304,867.91
应收账款 16,610,912.01 79,785,305.46 - 30,782,500.43 8,199,426.75 1,211,844.44 136,589,989.09
其他应收款 140,576.00 - - - - - 140,576.00
合计 785,173,960.65 87,572,548.08 95,152.65 30,782,500.43 8,199,426.75 1,211,844.44 913,035,433.00
外币金融负债 - - - - - - - -
应付账款 80,857,784.87 31,555.33 - - - - 80,889,340.20
其他应付款 12,509,391.46 - - - - - 12,509,391.46
合计 93,367,176.33 31,555.33 - - - - 93,398,731.66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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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 - 续
(1) 外汇风险 - 续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内的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美元项目 日元项目 港币项目 欧元项目 泰铢项目 新台币项目 迪拉姆项目 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
货币资金 643,667,864.75 9,097,060.84 90,303.86 1,222.70 - - - 652,856,452.15
应收账款 - 78,161,607.83 - - 2,297,971.59 48,280,821.25 2,908,105.83 131,648,506.50
合计 643,667,864.75 87,258,668.67 90,303.86 1,222.70 2,297,971.59 48,280,821.25 2,908,105.83 784,504,958.65
外币金融负债 -
应付账款 57,153,184.99 563,778.60 - - - - - 57,716,963.59
其他应付款 20,390,654.07 - - - - - - 20,390,654.07
合计 77,543,839.06 563,778.60 - - - - - 78,107,617.66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对于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公司各类美元金融资产和美元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 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
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人民币 25,942,754.41 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约人民币 21,229,650.96 元);对于各类日元金融资产和日元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日元升值或
贬值 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人民币 3,282,787.23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251,058.38 元);对于各类泰铢金融资产,如
果人民币对泰铢升值或贬值 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人民币 1,154,343.77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86,173.93 元);对于各类新台币
金融资产,如果人民币对新台币升值或贬值 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人民币 307,478.50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1,810,530.80 元)。
-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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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十三)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 - 续
(2)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
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
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
同金额为人民币 806,450,000.00 元。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
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465,900,000.00 元。
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
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
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2025 年度及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 50 个基点,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
本集团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人民币 3,024,187.50 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约人民币 1,747,125.00 元)。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集团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
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
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
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
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
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和其他信用
增级。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本集团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
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
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
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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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十三)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 - 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人民币元
一年以内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773,526,636.97 - - - 773,526,636.97
应付票据 22,889,620.00 - - - 22,889,620.00
应付账款 1,075,687,598.79 - - - 1,075,687,598.79
其他应付款 212,193,341.51 - - - 212,193,341.51
长期借款 18,033,367.64 16,759,450.00 - - 34,792,817.64
合计 2,102,330,564.91 16,759,450.00 - - 2,119,090,014.91
人民币元
一年以内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431,684,380.56 - - - 431,684,380.56
应付票据 31,199,685.00 - - - 31,199,685.00
应付账款 1,089,602,827.26 - - - 1,089,602,827.26
其他应付款 597,134,380.85 - - - 597,134,380.85
长期借款 2,709,043.75 18,659,018.75 16,776,172.50 - 38,144,235.00
合计 2,152,330,317.42 18,659,018.75 16,776,172.50 - 2,187,765,508.67
(十四) 公允价值估计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融资 - 应收票据 - - 110,892,245.44 110,892,245.44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融资 - 应收票据 - - 46,459,087.79 46,459,087.79
- 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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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十四) 公允价值估计 - 续
本集团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年度无第一层次与第二层
次间的转换。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
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 减少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融资 - 应收票据 46,459,087.79 149,502,134.88 (85,068,977.23) 110,892,245.44
人民币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 减少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融资 - 应收票据 29,335,942.26 264,809,092.27 (247,685,946.74) 46,459,087.79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12 月 31 日 估值技术 范围/加权 与公允价值 可观察/
名称
公允价值 平均值 之间的关系 不可观察
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票据
人民币元
项目 12 月 31 日 估值技术 范围/加权 与公允价值 可观察/
名称
公允价值 平均值 之间的关系 不可观察
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票据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借款等。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长期借款以合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市场上具有可比信用等级并在相同条件下提供几乎相同现金流
量的利率进行折现后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属于第三层次。
(十五)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
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 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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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十五) 资本管理 - 续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
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集团的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股东权益。本集团不受制于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利用资
产负债率监控资本。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列示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30.13% 29.38%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附注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应收账款 786,651,826.07 958,829,900.20
减:坏账准备 (3,656,646.84) (3,816,807.09)
合计 782,995,179.23 955,013,093.11
(1)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人民币元
账龄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合计 786,651,826.07 958,829,900.20
(2)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分析如下:
人民币元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合同资产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资产余额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
合同资产总额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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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附注 - 续
(3) 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人民币元
整个存续期预期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理由
信用损失率
远洋香港 187,681,545.88 0.14% 255,246.90 长账龄关联方(注 1)
注 1: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收远洋香港款项为人民币 187,681,545.88 元,主要为应收劳务
费。因该客户为下属子公司,管理层预计其预期信用减值风险较低,按照其特有的信用风险等
级和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人民币元
本年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组合
整个存续期
金额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一:应收子公司款项 55,322,458.07 - -
组合二:应收其他公司款项:账龄 1-6 月 731,329,368.00 0.50% 3,656,646.84
合计 786,651,826.07 3,656,646.84
为人民币 33,789.13 元)。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出口退税款 15,013,775.24 19,816,698.98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4,521,284.68 2,830,306.00
保险索赔款 3,298,256.09 2,256,765.44
备用金 1,016,993.14 979,006.31
其他 2,432.81 2,086.45
小计 23,852,741.96 25,884,863.18
减:坏账准备 (906,404.16) (983,624.81)
合计 22,946,337.80 24,901,238.37
本公司不存在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将款项归集于其他方并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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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附注 - 续
(1)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人民币元
账龄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一年以内 22,213,317.36 24,925,187.18
一至二年 1,215,748.60 448,000.00
二至三年 147,400.00 400.00
三年以上 276,276.00 511,276.00
合计 23,852,741.96 25,884,863.18
(2) 损失准备及其账面余额变动表
人民币元
第一阶段
项目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本年减少 (2,032,121.22) (77,220.65)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均处于第一阶段,
分析如下:
人民币元
本年年末余额
项目 未来 12 个月内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出口退税款 15,013,775.24 3.80% 570,523.46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4,521,284.68 3.80% 171,808.78
应收保险索赔款 3,298,256.09 3.80% 125,333.73
备用金 1,016,993.14 3.80% 38,645.74
其他 2,432.81 3.80% 92.45
合计 23,852,741.96 906,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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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附注 - 续
(2) 损失准备及其账面余额变动表 - 续
人民币元
上年年末余额
项目 未来 12 个月内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出口退税款 19,816,698.98 3.80% 753,034.56
应收保险索赔款 2,256,765.44 3.80% 85,757.09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2,830,306.00 3.80% 107,551.63
备用金 979,006.31 3.80% 37,202.24
其他 2,086.45 3.80% 79.29
合计 25,884,863.18 983,624.81
人民币 401,892.87 元)。
(3)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人民币元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性质 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
余额总额比例
宁波市江北区国家税务局 出口退税款 15,013,775.24 一年以内 62.94% 570,523.46
一年以内,一至两年,
宁波环球置业有限公司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670,000.00 2.81% 25,460.00
二至三年,五年以上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600,000.00 一至两年 2.52% 22,800.00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600,000.00 一年以内 2.52% 22,800.00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500,000.00 一年以内 2.10% 19,000.00
合计 17,383,775.24 72.89% 660,583.46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合同资产 42,087,989.84 29,598,387.45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10,439.96) (147,991.94)
合计 41,877,549.88 29,450,395.51
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作为本
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基于合同资产账龄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本
公司管理层认为,合同资产账龄信息能反映客户于应收账款到期时的偿债能力。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同资产均未逾期,不存在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
合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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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合同资产账龄均为 1-6 个月,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分析如
下:
人民币元
整个存续期预期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信用损失率
应收运费 42,087,989.84 0.50% 210,439.96
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子公司 585,059,066.67 223,985,966.67
合营企业 126,874,897.43 125,584,474.05
联营企业 135,906,484.80 133,167,632.32
合计 847,840,448.90 482,738,07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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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子公司
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
船货代 168,639,385.20 - - - 168,639,385.20 - 14,387,128.47
兴港船代 39,370,297.81 - - - 39,370,297.81 - 85,211,940.70
舟山外代 15,180,283.66 - - - 15,180,283.66 - -
远洋香港 796,000.00 - - - 796,000.00 - -
宁远新明州 - 56,000,000.00 - - 56,000,000.00 - -
宁远新加坡 - 305,073,100.00 - - 305,073,100.00 - -
合计 223,985,966.67 361,073,100.00 - - 585,059,066.67 - 99,599,069.17
(2) 合营企业
人民币元
本年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 按权益法调整 其他综合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
的净损益 收益调整 - 专项储备 股利或利润
京泰船务 14,105,046.51 - 4,391,613.07 - - (3,000,000.00) - - 15,496,659.58 -
兴港海运 111,479,427.54 - 31,072.13 - (132,261.82) - - - 111,378,237.85 -
合计 125,584,474.05 - 4,422,685.20 - (132,261.82) (3,000,000.00) - - 126,874,897.43 -
(3) 联营企业
人民币元
本年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 按权益法调整 其他综合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
的净损益 收益调整 - 专项储备 股利或利润
两江海运 133,167,632.32 - 4,148,852.48 - - (1,410,000.00) - - 135,906,48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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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附注 - 续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5,519,487,407.45 4,569,584,183.69
其他业务收入 43,453,735.21 97,148,268.88
合计 5,562,941,142.66 4,666,732,452.57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 4,839,041,572.97 4,002,903,885.86
其他业务成本 18,803,973.16 18,207,689.00
合计 4,857,845,546.13 4,021,111,574.86
(1)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人民币元
合同分类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运输服务 5,490,172,326.80 4,836,774,857.28 4,547,444,029.41 3,999,399,603.58
代理服务 29,315,080.65 2,266,715.69 22,140,154.28 3,504,282.28
合计 5,519,487,407.45 4,839,041,572.97 4,569,584,183.69 4,002,903,885.86
(2) 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人民币元
合同分类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租赁业务(注 1) 34,626,387.90 18,803,973.16 85,992,439.57 14,841,353.77
提供劳务 8,700,032.92 - 8,161,381.58 -
材料销售 - - 2,853,795.18 3,366,335.23
其他业务 127,314.39 - 140,652.55 -
合计 43,453,735.21 18,803,973.16 97,148,268.88 18,207,689.00
注 1: 本公司的租赁业务收入来自于出租运输船舶和自有房屋及建筑物。
(3) 本公司营业收入及成本分解如下:
人民币元
合同分类
运输服务 代理服务 合计
与客户的合同形成的收入 5,498,999,674.11 29,315,080.65 5,528,314,754.76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127,314.39 29,315,080.65 29,442,395.04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5,498,872,359.72 - 5,498,872,359.72
租赁业务收入 34,626,387.90 - 34,626,387.90
合计 5,533,626,062.01 29,315,080.65 5,562,941,14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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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附注 - 续
(3) 本公司营业收入及成本分解如下: - 续
人民币元
合同分类
运输服务 代理服务 合计
与客户的合同形成的成本 4,836,774,857.28 2,266,715.69 4,839,041,572.97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2,266,715.69 2,266,715.69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4,836,774,857.28 - 4,836,774,857.28
租赁业务成本 18,803,973.16 - 18,803,973.16
合计 4,855,578,830.44 2,266,715.69 4,857,845,546.13
人民币元
合同分类
运输服务 代理服务 合计
与客户的合同形成的收入 4,558,599,858.72 22,140,154.28 4,580,740,013.00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2,994,447.73 22,140,154.28 25,134,602.01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4,555,605,410.99 - 4,555,605,410.99
租赁业务收入 85,992,439.57 - 85,992,439.57
合计 4,644,592,298.29 22,140,154.28 4,666,732,452.57
人民币元
合同分类
运输服务 代理服务 合计
与客户的合同形成的成本 4,002,765,938.81 3,504,282.28 4,006,270,221.09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3,366,335.23 3,504,282.28 6,870,617.51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3,999,399,603.58 - 3,999,399,603.58
租赁业务成本 14,841,353.77 - 14,841,353.77
合计 4,017,607,292.58 3,504,282.28 4,021,111,574.86
注: 上述营业收入及成本分解系按业务所属分部进行划分。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损失) 8,571,537.68 (5,001,799.73)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99,599,069.17 30,254,063.84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 3,666,627.36
合计 108,170,606.85 28,918,89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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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附注 - 续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净利润 555,068,601.39 460,915,853.35
加/减:资产减值损失(利得) 62,448.02 (2,076.85)
信用减值(利得)损失 (237,380.90) 1,213,080.90
使用权资产折旧 99,066,545.98 65,150,177.12
固定资产折旧 314,877,153.92 254,403,033.09
无形资产摊销 331,425.83 368,812.5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59,717.08 269,611.56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1,046,387.28 1,046,387.3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 (2,214,802.40) (253,154.61)
财务费用 35,748,067.10 30,205,843.26
投资收益 (108,170,606.85) (28,918,891.4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95,869,367.45 24,504,727.92
存货的增加 (8,893,092.53) (8,825,136.1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 151,352,383.01 (270,433,217.1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89,130,265.67 445,494,137.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3,296,480.05 975,139,188.14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当期确认的使用权资产 238,743,483.06 22,344,240.51
合计 238,743,483.06 22,344,240.5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616,509,347.34 911,538,349.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106,259,507.77) (295,029,001.9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510,249,839.57 616,509,3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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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一、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202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08,511.45
除与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
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外,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7,175.6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846,647.55)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7,317.1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41,544,881.4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
项产生的损益。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
项目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