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酒店”或“公司”)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首旅酒店延长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1]3299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4,348,410 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33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税)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994,275,995.30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9,209,480.58 元(不含增值税)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
民币 2,990,790,514.72 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809 号验资
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
相关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投入以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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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原拟使用募集资金 调整后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金额 金净额投入金额
酒店扩张及装修升
级项目
合计 336,636.89 300,000.00 299,079.05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首旅酒店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金 累计投入金额和承
项目名称 投入进度
号 诺投入金额 额 诺投入金额的差异
酒店扩张及装修升级
项目
合计 299,079.05 267,139.87 -31,939.18 ——
三、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原因及保障措施
本次拟延长实施期限的募投项目为酒店扩张及装修升级项目,具体如下:
调整前项目达到 第一次调整后项目达到 本次申请调整后项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状态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的时间 (2023 年股东大会审批) 状态的时间
酒店扩张及装
修升级项目
由于 2021-2022 年,受公共卫生事件及经济下滑等多重因素影响,酒店行业
整体遭受前所未有的冲击,不仅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酒店升级改造的项目进
度也受到严重影响。原定部分酒店升级改造项目未按原计划开工,直至公共卫生
事件结束,市场恢复后,才陆续推进实施。前述原因导致公司投入到酒店扩张及
装修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放缓,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投入进度
本次延长实施期限的募投项目在前期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分析,虽然在
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公共卫生事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募集资金投入进度阶段性
放缓,募投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是,随着经济持续稳
定恢复,酒店行业整体复苏,公司持续看好酒店行业的发展机遇,并按照具体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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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项目需要推进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
况。
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延长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期限至 2026 年 4 月。
结合对市场环境的进一步分析论证以及公司整体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本次拟
延长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期限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要求,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包括加强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
管理、践行公司发展战略加快开店和升级改造步伐、加强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要
求的学习等。
四、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进一
步的可行性论证分析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有利
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期限。本次延期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项目投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等
均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限的事项,
已经过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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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限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首旅酒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蔡 敏 廖 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