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鉴证报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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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1 - 2
二、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3 - 5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71681_A04号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3月29日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进行
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中国神华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 执行鉴证工
作,以对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
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 、 核 对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6年3月30日中国神华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仅供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71681_A04号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思伟
中国注册会计师:崔乃文
中国 北京 2026 年 3 月 30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报告
截至 2026 年 3 月 29 日止
一、 编制基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是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的。
二、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11日核准并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神华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民 币 1.00 元 ,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43.70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67,492,729.19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
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
(2026)验字第70071681_A03号验资报告。
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根据《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募集配套资金规模计划为 2,000,000.00 万元,全部用于支付重组交易
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经本公司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第十七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
于支付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组交
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人民币万元)
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
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
合计 1,996,749.27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根据重组交易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以自筹资金对并购
开支进行预先支付;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并购开
支,并用于后续剩余投入。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并购开支需
要,资金缺口通过本公司自筹解决。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报告
截至 2026 年 3 月 29 日止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3月29日,本公司按照重组交易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向
国家能源集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8,350,000.00万元,已超过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后实际可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1,996,749.27万元,该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
费用
合计 1,996,749.27 8,350,000.00
五、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于2026年3月30日,本公司第六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6年3月29日止,
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6,749.27万
元。
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本次置换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
费用
合计 8,350,000.00 1,996,749.27
六、本公司以募集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情况
本公司《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已于2026年3月30日经本公司第六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并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