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
本人在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
权利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
真审阅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系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某部队总工程师、部队长、党委
书记等职务;曾兼任上海军民两用科学技术促进会秘书长、钹鑫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现兼任上海军民融合发展研究会理事、探索前沿(上海)新能
源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2019 年 8 月 8 日至 2025 年 8 月 7 日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具体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次,本人现场出席 1 次会议,以电子通信方式参加 2 次会议。会前本人认真审阅
董事会各项议案,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议案,积极
参与讨论,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都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二)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次,本人现场出席了 1 次会议,因工作行程安排冲突原因未能出席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在会前向董事会履行了书面请假手续。
(三)行使特别职权及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或者核查;
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进行表决:
表决
日期 届次 议案名称
意见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
同意
金分红建议方案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
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同意
报告的议案》
(四)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的情况
(1)2025 年 3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 2 届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 2 届第 1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5 年 7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 2 届第 1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名委员会的 1 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5 年 7 月 21 日,提名委员会召开第 2 届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
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定期听取了公司审计部经理关于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
并就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内部审计结果等事项通过现场工作、
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审计部经理进行了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无异
议。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
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前召开会议沟通审计计划及工作安排、
事中询问督促审计工作进度、事后召开会议沟通审计结果,对外部审计机构审计
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对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无异议。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参加了公司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的 2024 年度
业绩说明会,与公司中小股东展开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
内,本人在任职期间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1 次股东会会议,以积极开放的态度营造
与参会中小股东良好的沟通氛围。此外,本人还通过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周报、定期查看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及公司答复等方式,了解投资者关切,监
督公司做好投资者问询事项的答复工作。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利用现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等会议的
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座谈等形式,了解公司的日
常生产经营、财务运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执行等情
况;并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同时
也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主要媒体有关公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司的报道,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履职指引》中的统计口径,本人 2025 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 8 天(2025
年 8 月离任)。
经现场工作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生产经营各项工作,
对于董事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能够认真落实。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
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信息披露人员已按
照有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所有重大事项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加深
对相关规则尤其是涉及到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规
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的思想意识,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基于此,本人对公司定期
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
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
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
信状况良好,且为公司配置了经验丰富、综合实力较强的项目团队,能够满足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的需求。基于此,本人对公司续聘审计机
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董事会及提名委
员会对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资格要求。基于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出了明确的 2025 年度董事薪酬预案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本人认为该等预案及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有利于提升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相关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基于此,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
(五)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此,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
理结构。在锚定公司经营计划和目标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经营的稳健性,尤其
是近年来企业外部经营环境受各种因素叠加影响错综复杂,管理层要重视风险研
判和控制,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人提出的问题、要求和意见能够认真研究,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有关情况。董事会
秘书能够保证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
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较好。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任期届满离任。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
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祝愿
公司在未来发展的道路上更加稳健、更高质量。
独立董事:盛广铭
签字: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