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智造: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洪川)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5: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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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洪川)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
实、勤勉、独立、尽责、积极地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与全体董事会成员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
委员会各项议案,在公司重大事项审议过程中独立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献言献策。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刘洪川,1966年10月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历
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英国高伟绅(Clifford Chance)
伦敦、香港办公室访问律师,美国世达法律事务所(Skadden, Arps)律师,北京
怡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世泽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现任北京安杰世泽
律师事务所执委合伙人,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华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航天智造独立董事。
  经认真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
益;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重点就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合规性、
公司制度建设等内容进行审阅;在会议上,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议每个
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人对公司子公司成都航天模塑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事项进
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人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司拟
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
前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人对公司子公司乐凯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
事前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此期间能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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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共计主持召开2次会议,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审核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相关任职资格,为董事会聘任提
供决策依据。
员会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定期财务报告及财务数据、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与公司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
督作用,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的汇报,
与年审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沟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
认真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内部审计情况及问题整改,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
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按期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于2025年4月、9月和11月分别现场调研了航天模塑宜昌分公
司、航天模塑昆山分公司、长春华涛、天津华涛、航天模塑南京公司等公司重要
所属公司,着重了解所属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2025
年3月现场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以及专门委员会,审议公司议案,了解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审计机构会计师现场交流,沟通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对公司财务、内控等方
面的管理意见。除现场工作外,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
态,重点审阅公司制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着重从法律与合规角度,
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关联交易合规性、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情况等方
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合规经营与规范运作提供决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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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和公平,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制度,2025年度重点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专题培训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报告期内,公
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实际发
生额未超出预计额度。本人认为: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
司日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或政府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
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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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航天科技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对财务
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设计和全面风险管理进行了评估,各项风险监测指标
均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整体风险水平较低、可控,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同
时,制订了《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关联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
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在审议批准的额度之内。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情况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
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同时,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
得到严格贯彻执行。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简称“立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立信所具备从事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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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
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能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
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立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也
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解聘徐万彬财务总监职务。相关聘任和解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的情况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根据行业和公司发展现状,对公司经营层成员的薪酬进行考核认定,符合《公
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十)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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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专业意见;积极参与专题调研,通过与经营管理层交流、实地走访等方式,确保
决策依据充分、真实可靠;聚焦公司治理合规性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关键领域,
及时揭示潜在风险并推动整改措施有效执行。在工作中,我始终恪守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原则与职业操守,切实履行了监督制衡与战略咨询的职责。
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
与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协作,推动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与透明;充分发挥
自身专业特长与经验优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具价值的意见与
建议;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为出发点,通过扎实履职,切实发挥
好独立董事在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中的制衡与护航作用,回馈股东信任。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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