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东)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5: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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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志东先生,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央财经大学管理
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
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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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保留意见、反对及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2025
 年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是否连续
                  以现场    以通讯方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次
姓名                方式参    式参加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董    数
                  加次数     数
                                              事会会议
刘志东     5    5     1          4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分别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
 议。
 员会 1 次,均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专业判断。本
 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
 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
 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
 提出异议。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人认为相关
 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本人在公司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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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
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
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未有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及
风险防控等问题进行沟通,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了解审计进度及相关情况,督促其
按时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的机会,与中小股东就公司经营情况、
发展战略、利润分配等相关问题进行交流,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
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以及公司配合情况
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企业财务情况。召开相
关会议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
件及相关材料,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
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
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
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合理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
意见,认为有关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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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内部控制
运行总体良好;公司编制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
司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的年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恪尽职守,按
照审计准则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司第五届董事会人数暨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后,董事会提名林臻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4-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任免董事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任免和聘任人的任职资格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具体
情况制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
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
在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尤其是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规定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进行履职,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经营层的沟通
和协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强化独立董事的工
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志东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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