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任职期间,本着对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
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宋健先生,195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博士研
究生学历,教授。历任北京第二汽车制造厂工程师,曾任教于清华大学车辆与运
载学院。现任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7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
企业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
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有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和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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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
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保留意见、反对及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2025 年
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是否连续
以现场 以通讯方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次
姓名 方式参 式参加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董 数
加次数 数
事会会议
宋健 5 5 1 4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完成了专门委员会工作,为公
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会议与履职,
在本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职责。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
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制定和重大项目决策的研讨过程,
对公司研发方向、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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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人认为相关
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本人在公司现场有效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以及依法公开向股东
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利用出席股东会契机,与中小股东面对面沟通交流。同时,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代表,积极参加公司 2024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半年度
业绩说明会、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行业趋势、经营业绩
等情况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以及公司配合情况
现场考察,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为
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会议、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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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配合。在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召开前,本人对会议议案进行充分地了解、核查,
并就相关事项对公司进行的问询,均得到了及时的反馈,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
事的知情权,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司业务的开展,交易定价客观、公正、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上述文件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
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
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
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
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
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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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认为公司所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顺利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双方所约定的
审计费用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协商确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司第五届董事会人数暨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后,董事会提名林臻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任免董事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任免和聘任人的任职资格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为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
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督促董事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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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业绩,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促进公司
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
时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情况,积极对公司建言献策,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规范、
科学和高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断提
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深入掌
握公司经营状况,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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