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鞠佃文)
作为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林生物”)
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建言献策。本报告仅反映本人
在2025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鞠佃文: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员、博士研
究生导师。上海市科技启明星和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于第二军医大学获得药
学学士、药理学硕士和医学免疫学博士学位。现任复旦大学药学院研究员、上海
免疫治疗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宝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
州旺山旺水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7月30日,本人经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担任欧林生物独立董事,经董事会审议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10月28日,本人经董事会审议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
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情形。履职过程中,本人能够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
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
对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并积极发表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所有参与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
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 参加股东
本年度应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会情况
该参加董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事会次数
议
鞠佃文 6 6 0 0 否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于2025年任期内积极组织并参加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境外发行股份、
经营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等事项进行深入研讨。结合自身在医药研发
领域的专业背景,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等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科学决策。
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是否连续
独立董
审计委 薪酬与考 战略委 提名委 独立董事 缺席次 两次未亲
事姓名
员会 核委员会 员会 员会 专门会议 数 自参加会
议
鞠佃文 - 1 1 - 3 0 否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财务报告质量和内控有效性,
听取内审机构关于公司审计情况的年度报告,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
通,关注其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及关键审计事项,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为深入了解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本人在报告期内通过现场调研、会议座谈、
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多次交流,重点了解公司研发管线进展、生产
经营状况等。本年度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7天,通过实地考察,对公司的业务模
式和发展战略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此外,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
行交流,重视其意见建议,积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会议资料和相关
信息,管理层主动汇报重大事项进展,为本人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公司相关部
门对独立董事的问询和意见能够积极回应与落实,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和参与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不存在变更、
豁免或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阅了任职期间公司2025年度各期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经营成果,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不存在重大缺陷,相关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规定。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务所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谭勇先生为财务
负责人。本人对谭勇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其具备财务负责人所需的专业
能力和职业操守,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一致选举樊绍文先生为董事长、樊钒女士为副董事长;聘任樊绍文先生为总经理,
陈爱民女士、谭勇先生、吴畏先生为副总经理,其中谭勇先生兼任财务负责人,
吴畏先生兼任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本人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
力、职业操守等进行全面审慎核查。经核查,候选人均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履职
能力,无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禁止任职情形。本次换届及聘任程序合规,决
议合法有效,保障了公司治理连续性与稳定性。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薪酬发放情况,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要求,薪
酬核定与发放合规合理。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求,恪尽职守、勤勉履职,积极参加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身在
医药研发领域的专业背景,为公司战略发展和规范治理提供建议。未来,本人将
继续秉持独立、公正的原则,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鞠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