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周兵
力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通过各种方式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兵,男,1967 年 6 月出生,经济法学博士、工商管理博
士,职业律师。历任广东诺言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
广东省律师协会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广州市律师协会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主任;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润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友谊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华南理
工大学 MBA/EMBA 硕士生导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3 年
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从事律师执业 32 年,曾
担任过 100 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办理过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几百
起,拥有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法律理论功底深厚,长期在高校讲授公
司法和商法,对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有深入研究。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于 2025 年度报
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
查表》
。本人承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
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员会、6 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4 次提名委员会,3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股东 独立董事专门会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大)会 提名委员会 议
会
年度内共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26 项、董事会议案 76 项、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议案 7 项、提名委员会议案 4 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
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
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在
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
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亦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
特别提议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外部审计师和内审人员就法律内控合规、人事任命与绩效
考核等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合规性和重大
风险方面进行提示,保证公司持续改进和健康发展,要求会计师事务
所与独立董事要紧密配合,使公司运作满足监管政策的严格要求,要
求内部审计机构关注以往问题整改情况。保持与负责年报审计的注册
会计师沟通,确保年报按时、准确、全面披露;监督、核查了董事和
高管的履职情况。
(四)与管理层进行沟通情况
本人及时听取管理层对公司 2025 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内控建设、
合规管理、风险防控等事项的情况汇报并通过参加现场会议、电子邮
件、电话对公司经营、兼并收购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高度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
面的重要作用。
(六)现场工作、调研及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通过现场办公、现场调研、听取报告、查阅资料等多
种形式,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合规管理情况,现场办公及调
研时间满足规定要求。
调研工作,全年参与 2 次基层单位实地走访:一是赴基层单位柳州事
业部通过听取业务专题汇报,了解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规划等情况,
就业务开展中的合规要点、风险防控重点与基层团队充分交流;二是
前往基层龙滩电厂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升船机工程建设等重大项目的
合规审批流程、风险管控措施,确保项目实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
业监管要求。
调研期间,本人结合自身法律合规专业背景与行业实践经验,精
准解读国家能源领域政策导向及行业监管趋势,围绕公司转型发展中
的合规路径优化、电力市场改革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等关键点,提出意
见建议,为基层企业筑牢合规防线、规范运营管理提供了专业支撑。
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
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5 年 5 月参加了桂冠电力举办的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培训,11 月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
续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
护水平。本人认为上市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保证了本人履职所需要的知情权及有效的沟通渠道。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深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职责和作用,特别注重在
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勤勉尽责、保
持独立性,客观、公正、充分发表了相关意见。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审议通过了 5 项关联交易议案。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决策程序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查,
本人认为,交易遵守了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公允定价原则,正确履
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合同数量和金额均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
范围内,交易公平、公开、公正,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有关工作汇报,及时了
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
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圆满地完成了年报及内控审计的合同
义务,未发现审计机构存在违反规定和职业操守的行为,公司的聘用
程序合法合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公司董事调整的议案。本人认为,
公司对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相
关新任董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和业绩考核制度,方案合
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涉
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
股计划的情形。
四、年度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职,认真审阅议案;督促公司
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完善内部控制,督促公司严格执行董事
会、股东(大)会决议,在推进公司科学发展、守法经营、规范运作方
面发挥应有作用。
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工作,进一步关注公司治理情况和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