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电力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沈剑飞
力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通过各种方式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沈剑飞,男,1965 年 12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历任
桂冠电力、国网英大财险、黔源电力、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川财证券公司、涪陵电力等单位独立董事。现任华北电力大学中国能
源财经研究中心主任、上市公司涪陵电力独立董事(预计 2025 年 4
月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上市公司海博思创独立董事(2025 年 1 月
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财经专委会
副主任。2023 年 12 月 26 日起担任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委员。本人长期从事电力技术经济、电力财经政策、发电厂建设
后评价、电力负荷预测、电力市场分析、电力财务分析及运营管理等
研究,在技术经济及管理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于 2025 年度报
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
表》。本人承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员会、6 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4 次提名委员会,3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股东 独立董事专门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大)会 会议
会 会
年度内共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26 项、董事会议案 76 项、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议案 7 项、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案 20 项、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议案 5 项。本人认真审阅了各项议案,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本
人认为公司在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
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
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亦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
特别提议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负责人、总会计师就审计与财务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要求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合规性和重大风险方面进行提示,保证公司持续改进和健
康发展,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与独立董事要紧密配合,及时沟通,使公
司运作满足监管政策的严格要求,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关注以往问题整
改情况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四)与管理层进行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常态化、高效的沟通机制,及时听取管理
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内控风险等事项的情况汇报,密
切关注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变化及市场动态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潜
在影响,确保对公司运营状况的全面掌握。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的业绩说明会,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
的重要作用。在 2025 年 11 月公司在上交所举办的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上,本人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并就投资者关注的财务管
理、利润分配、资本运作等问题进行答复。
(六)现场工作、调研及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通过现场办公、现场调研、听取报告、查阅资料等多
种形式,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现场办公及调研时
间满足规定要求。
力营销面临的新形势,包括市场开发、市场交易等方面情况。本人充
分发挥专业经验和优势,建议一是要优化交易策略体系;二是优化营
销策略组合;三是优化专业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本人持续学习和掌握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合规内控
等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时了解证券法律法规和规则的最新动态和要求,
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2025 年 5 月参加了桂冠电力举办的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培训,11 月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本人认为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
条件,保证了本人履职所需要的知情权及有效的沟通渠道。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深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职责和作用,特别注重在
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勤勉尽责、保
持独立性,客观、公正、充分发表了相关意见: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审议通过了 5 项关联交易议案。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决策程序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查,
本人认为,交易遵守了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公允定价原则,正确履
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合同数量和金额均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
范围内,交易公平、公开、公正,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公司财务报
告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沟通,与管理层就会计师提示关注的问题进
行了交流,从专业角度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
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同
意将审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有关工作汇报,及时了
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
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圆满地完成了年报及内控审计的合同
义务,未发现审计机构存在违反规定和职业操守的行为,公司的聘用
程序合法合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公司董事调整的议案。本人认为,
公司对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相
关新任董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和业绩考核制度,方案合
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涉
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
股计划的情形。
四、年度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职,认真审阅议案,并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督促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持
续完善内部控制,督促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在推
进公司科学发展、守法经营、规范运作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对外担保以及信息披露、新能源发展、国家电价改革对公司影响等事
项,勤勉尽责,在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也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提
出合理化建议。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