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刘成林出具的《独
立性情况自查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董事会确认刘成林不存在不符合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体情
况如下:
情形
美迪凯前五名股东任职
务往来
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任职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
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裘益政出具的《独
立性情况自查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董事会确认裘益政不存在不符合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体情
况如下:
情形
美迪凯前五名股东任职
务往来
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任职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
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裘益政、刘成林
出具的《独立性情况自查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美迪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裘益政、刘成林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裘益政、刘成林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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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