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科技”、
“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城发星光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广州华星光电
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45.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条件的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发生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事项
如下:2025 年 4 月 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华星”)购买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所持有的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星”)0.9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1,000.00 万元;2025
年 5 月 TCL 华星购买湖北省长江合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
有 的 武 汉 华 星 光 电 半 导 体 显 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5.24% 股 权 , 对 应 注 册 资 本
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20,180.45 万元;2025 年 6 月 TCL 科技购买广东粤财信托
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TCL 华星 1.8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60,236.69 万元;2025 年
华星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7.5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200,000.00 万元;2025
年 12 月 TCL 华星购买国开基金所持有的武汉华星 0.1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20,180.45 万元;2026 年 1 月 TCL 华星购买深圳市重大产
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金所持有的武汉华星 0.8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上述交易资产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属于相关资产,在计算本次交
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除上述事项外,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完成的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事项。
特此说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