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 宝鹰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
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
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6,675.67 万元,公
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56,675.67 万元,实收股本为 151,624.87 万元,公司未
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因公司 2021 年至 2024 年产生较大亏损,2024 年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
配利润为-362,596.48 万元,导致 2025 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规划建议》的开局之年。公司将立足发展的新阶段,稳步推进公司战略规划,坚
持做优、做强建筑装饰主业,培育、壮大光耦合器新兴产业,落实、推进资本运
作,多措并举切实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业务转型升
级和新的可持续发展。2026 年公司将重点推进以下方面工作:
(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经审计,公司 2025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5,079.46 万元,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类型
的审计报告,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任一情形,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同时,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公司满足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因此,公司已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上述申请能否获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公司将
切实推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二)实现建筑产业板块稳定经营、提质增效
公司将充分发挥控股股东资本资源赋能优势,持续利用国家级、省市级重点
工程项目建设经验,进一步将优质工程项目资源集中于宝鹰建科,立足粤港澳大
湾区核心市场,加大外埠市场开发力度,做优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坚定
发挥混改优势,实现建筑产业板块稳定经营、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三)落实光耦合器产业投资,实现业务转型升级
在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公司将积极推进光耦合器产业投资事项,
充分利用相关各方的资金、人才、技术、客户群体、政府等多方面有益资源,搭
建技术团队,协调、落实生产线的投资运作。2026 年计划完成试验期的厂房装
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投产试运营,实现达产状态,试验期计划年产 2.4
亿颗光耦产品。公司将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创造公司第二利润增长点。
(四)有序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等有关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已取得珠海市国资
委同意,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
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聘请保荐机构、法律顾问、会计师事务所等中
介机构,共同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同时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