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
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出具了 2024 年度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大华内字[2025]0011000073 号)。本公司现就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中非标准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消除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非标准意见所涉及的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所述: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
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
中,我们注意到宝鹰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宝鹰股份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赠现
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古少波先生为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向公司无
偿赠与现金人民币 4,000 万元,本次赠与事项为不附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
撤销的赠与行为,该捐赠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支付到账。经审计确认,
该捐赠资金不合规。基于谨慎性原则,宝鹰股份公司将上述捐赠资金从资本公积
调整到其他应付款处理。上述事项表明,宝鹰股份公司在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管
理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
述重大缺陷使宝鹰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上述重大缺陷已包含在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宝鹰股份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
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二、关于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
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具体措
施如下:
公司关键人员开展集体培训,重点培训信息披露规范、股东交易准则、上市公司
处罚案例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核心法规;同时建立不定期内外部专业培训
机制,密切跟踪日常信披相关事项,确保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分供方合同及管理等多项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与操作流程;严控供应商准入,
从资质、信用、履约业绩等维度严格评审,完善合格供应商库,建立项目动态跟
踪与供应商履约评价机制,对履约不佳者列入黑名单;组织招采、工程运营等部
门开展制度培训,审计部强化监督,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形成工程与采购
管理的内控闭环。
命,由公司财务总监垂直统筹子公司财务管理,总经理兼任子公司董事长,保障
战略与执行协同;制定重大项目资金支付三级审批流程,严格执行财务总监初审、
总裁复核、董事长终审,从流程上保障资金安全;选派专职纪委书记,实现公司
及子公司监督全覆盖,夯实管控基础。
善独立举报渠道,清查供应商资质材料真实性,严禁准入环节利益输送,对举报
线索开展穿透式核查;全面梳理并及时更新关联方清单,在合同评审流程中增设
关联交易审核环节;审计部强化关联交易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大额、频繁交易,
精准识别关联方及潜在关联方,规范关联交易全流程管理。
公司治理准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不定期开展专题培训,确保相关
人员及时掌握监管要求,强化规范运作与合规履职意识,从人员层面保障内控与
信披工作落实,杜绝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三、董事会意见
通过实施前述“二”所述的措施,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