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
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
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
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
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
册登记。
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
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
金亚科技、周旭 尚余500万 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
投资者 2014年报
辉、立信 元 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
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
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
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
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
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
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
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
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
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
保千里、东北证 2015年重组、 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2015年报、 1,096万元 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
立信等 2016年报 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
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
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
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
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
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
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
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
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
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提供审计服务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黄春燕 2001年 2000年 2012年 2024年
签字注册会计
简乾 2014年 2010年 2014年 2024年
师
质量控制复核
张曦 1999年 1999年 2012年 2024年
人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春燕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简乾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曦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黄春燕 2025 年 5 月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 因审计程序不到位被
委员会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
管措施
除上述事项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本期审计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
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
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与公司协商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结合
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
万元,合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预计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
不高于人民币70万元,且费用变化幅度均不超过2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
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