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
饮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1572 号文核准,公司 2021 年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款计人民币 1,851,262,700.00 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
资金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全部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529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66,403.55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163,315.53 万元,2025 年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 3,088.02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6,789.13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615.68 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
差异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1,844.49 万元,
注销账户转出的余额人民币 17.94 万元和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余额 7,000.00 万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加: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1,844.49
减:投资项目累计使用 166,403.55
减:注销账户转出的金额 17.94
减: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本金 7,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鹏
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
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
金的规范使用。
鹏智瑞数字营销有限公司、南宁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重庆东鹏维他命饮料有
限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央商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分
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
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对应募集资 募集资金专户开 存款方 募集资金初
公司名称 账号 余额 备注
金投资项目 户行 式 始存入金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
广东东鹏饮 华南生产基
限公司深圳中央 755943027410509 已销户 46,907.67 - 注1
料有限公司 地建设项目
商务支行
重庆东鹏维 重庆西彭生 招商银行股份有
他命饮料有 产基地建设 限公司深圳中央 123911981010955 已销户 33,996.10 - 注2
限公司 项目 商务支行
南宁东鹏食 南宁生产基 中国建设银行股
品饮料有限 地二期建设 份有限公司深圳 已销户 15,000.00 - 注3
公司 项目 东门支行
东鹏饮料 营销网络升 中国建设银行股
(集团)股份 级及品牌推 份有限公司深圳 已销户 37,091.07 - 注4
有限公司 广项目 东门支行
东鹏饮料 集团信息化 中国建设银行股
(集团)股份 升级建设项 份有限公司深圳 已销户 5,309.18 - 注5
有限公司 目 东门支行
深圳鹏智瑞 鹏讯云商信 中国建设银行股
数字营销有 息化升级建 份有限公司深圳 已销户 2,212.04 - 注6
限公司 设项目 东门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广东东鹏饮 研发中心建 442501000025000
份有限公司深圳 已销户 3,147.00 - 注7
料有限公司 设项目 02807
东门支行
广州市东鹏 中国建设银行股
研发中心建 442501000025000
食品饮料有 份有限公司深圳 已销户 - - 注8
设项目 03954
限公司 东门支行
东鹏饮料 招商银行股份有
总部大楼建 活期存
(集团)股份 限公司深圳中央 755919631410966 20,640.35 1,615.68
设项目 款
有限公司 商务支行
补充流动资 中国建设银行股
广东东鹏饮 442501000025000
金及偿还银 份有限公司深圳 已销户 8,889.27 - 注9
料有限公司 02808
行借款项目 东门支行
合计 173,192.68 1,615.68
注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3 年 5 月
注 2: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2 年 8 月
注 3: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办理了销户。
注 4: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2 年 3 月
注 5: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4 年 6 月
注 6: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3 年 4 月
注 7: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
鹏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基地”)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增城基地”),华南基地对应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办理了销户,账面余额人民币 1,941.95 万元已全额转入增城基地对应的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 8: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5 年 7 月
注 9: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办理了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人民币 8,894,512.40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
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2775 号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8,787.57 万元置换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西彭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南宁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集团信息
化升级建设项目、鹏讯云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
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剩余资金人民币
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及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投资产品期限不长于上述授权使用期限,且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已发表核
查意见。
公司于本年度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剩余投资份额 7,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使用 本年度实际 年末剩余
序号 签约方 产品名称 产品期限 状态
金额 收益 投资份额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点金系 2025 年 1 月 3
已到期
赎回
公司 70 天结构性存款 月 14 日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点金系 2025 年 3 月 20
已到期
赎回
公司 92 天结构性存款 月 20 日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点金系 2025 年 6 月 26
已到期
赎回
公司 105 天结构性存款 月9日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点金系 2025 年 10 月 15
公司 92 天结构性存款 月 15 日
合计 30,900.00 109.99 7,000.0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于 2023 年度发生变更,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
资子公司华南基地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增城基地。除上述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外,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变。上述变更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 2025 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
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出具了德师报(核)字(26)第 E00572 号审核报告,注册会计师认为,
东鹏饮料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东鹏饮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东鹏饮料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3,192.6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88.0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6,403.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达 项目可
本年度
更项目,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投入金额与承 投资进度 到预定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实现的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4)[(4) 可使用 到预计 否发生
诺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 效益(注
更(如 (1)(注 1) (2)(注 2) 差(3)[(3)=(2)- =(2)/(1)]( 状态日 效益 重大变
有) (1)] 注 3) 期 化
华南生产基地建设 2022 年 22,580.7
否 46,907.67 46,907.67 46,907.67 - 47,114.68 207.01 100.00 注5 否
项目 9月 0
重庆西彭生产基地 2022 年 24,584.0
否 33,996.10 33,996.10 33,996.10 - 34,164.38 168.28 100.00 注5 否
建设项目 8月 9
南宁生产基地二期 2025 年 25,594.5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 15,156.43 156.43 100.00 注5 否
建设项目 4月 6
营销网络升级及品 2022 年
否 37,091.07 37,091.07 37,091.07 - 37,157.88 66.81 100.00 注6 注6 否
牌推广项目 3月
集团信息化升级建 2024 年
否 5,309.18 5,309.18 5,309.18 - 5,416.56 107.38 100.00 注7 注7 否
设项目 6月
鹏讯云商信息化升 2023 年
否 2,212.04 2,212.04 2,212.04 - 2,220.17 8.13 100.00 注7 注7 否
级建设项目 4月
实施主体 2025 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147.00 3,147.00 3,147.00 124.62 3,234.23 87.23 100.00 注7 注7 否
由华南基 6月
地变更为
增城基地
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否 20,640.35 20,640.35 20,640.35 2,963.40 13,049.95 (7590.40) 63.23 注8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否 8,889.27 8,889.27 8,889.27 - 8,889.27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还银行借款项目
合计 — 173,192.68 173,192.68 173,192.68 3,088.02 166,403.55 (6789.13) — — — — —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投入有效性和经济性,公司依据中长期发展战略并结合外部环境变化,实行了
审慎的投资策略,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对“总部大楼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6 年 6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8,787.5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
司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 78,787.57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5 年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投资产品期限不长于上述授权使用期限,且不超过 12
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
人已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于本报告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投入金
额累计人民币 30,900 万元,实际收回本金金额累计人民币 23,900 万元,收回投资收益金额人民
币 109.99 万元,剩余投资份额 7,00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西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南宁生产基
地二期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鹏讯云商信息化升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
使用完毕,剩余资金人民币 17.94 万元已转出并办理了销户,其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尚在
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 1: “截至年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 “截至年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注 3: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的计算口径中(2)“截至年末累计投入金额”不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的金额。
注 4: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5: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西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南宁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及生产设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根据公司
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项目经济效益,该等项目的承诺效益为项目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及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该等项目按照项目净利润核算
其本年度实现的实际效益。华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西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南宁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2025 年报告期净利润已达到公司用以计算《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项目经济效益时对应预计的 2025 年报告期净利润。
注 6: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已完成投入。该项目用于完善营销网络和渠道建设,为营销人员提供稳定的办公环境以提升其服务质量,加强
渠道建设并加大产品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因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无承诺效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未核算其项目实际收益。
注 7: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鹏讯云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投入。因上述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无承诺效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未核算上述项目实际收益。
注 8: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总部大楼建设项目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该项目拟投资新建总部大楼,扩大公司办公面积,改善员工办公环境,提高管理效率,提升企业形
象,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总部大楼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变更后 对应的 实际累计投入金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拟投入募集 划累计投资 实际投入 (%)(3)=
的项目 原项目 额(2)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资金总额 金额(1) 金额 (2)/(1)
研发中 研发中
心建设 心建设 不适 不适
项目(增 项目(华 用 用
城基地) 南基地)
为提升公司对分布式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运营效率,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公司调整分布式业务结构,将“增城基
地”作为研发中心相关业务的管理平台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华南基地”变更为
全资子公司“增城基地”。除上述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
内容等均保持不变。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
“华南基地”变更为“增城基地”。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而做出的决定,
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
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巍锋 王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