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首旅酒店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的专项报告
KPMG Huazhen LLP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Oriental Plaza 中国北京
Beijing 100738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China 邮政编码:100738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电话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传真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g.com/cn 网址 kpmg.com/cn
关于北京首旅酒店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的专项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601456 号
北京首旅酒店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北京首旅酒店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首旅酒店”)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首旅酒店 2025 年度涉及北京首都旅
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以下简称“关联金融业务情况
汇总表”) 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的要求,首旅酒店编制了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
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并
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首旅酒店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根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我们是否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所载财务信息与我们审计财务报
表时首旅酒店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
保证。在对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
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第 1 页,共 2 页
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
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附件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财务公司”)受同一母公司北
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同时,本公司持有首旅财务公司 5.86%的股权并将其纳入联营企业核算。于 2025 年度,本公司及其附属子
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与首旅财务公司之间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每日最高 本期发生额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存款利率范围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存款限额 合计存入金额 合计取出金额
受同一母公司控
首旅财务公司 制及本公司联营 150,000.00 0.200%-3.400% 95,679.70 674,213.21 649,779.85 120,113.06
企业
本期发生额
关联方 关联关系 贷款额度 贷款利率范围 期初本金余额 期末本金余额
合计贷款金额 合计还款金额
受同一母公司控
首旅财务公司 制及本公司联营 123,000.00 2.600%-3.000% 4,000.00 3,000.00 4,000.00 3,000.00
企业
第 1 页,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