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6-015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
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
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研疫苗研
发项目-重组肺炎球菌蛋白疫苗(以下简称‘PBPV’)”的募投资金投入完毕时间
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述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
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康希诺
生物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8 号),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8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9.71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0,080.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97,946.5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97,946.51 万元(以下简称“超
募资金”)。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6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684 号《验资
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月 31 日已投入
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额
注
创新疫苗产业园
疫苗追溯、冷链物流体系及
信息系统建设
合计 497,946.51 477,053.54
注: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5,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建设。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
资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2)
。
变更为用于“在研疫苗研发项目”之“以组分百白破为基础的联合疫苗的研发”。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16)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投资金投入完毕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预计 项目原计划募 截至 2025 截至 2025 年 项目延期后
项目名称 投入募集 集资金投入完 年 12 月末 12 月末投入 募集资金投
资金金额 毕日期 已投入金额 进度(%) 入完毕日期
在研疫苗研发
注
项目-PBPV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注: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相关候选疫苗的临床阶段
及相关费用结算、支付的预计情况,在研疫苗研发项目-PBPV 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投入
完毕。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3)
。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PBPV 是全球创新的在研肺炎疫苗,技术路线选用基于肺炎球菌表面蛋白 A
(PspA,一种几乎所有肺炎球菌表达的高度保守蛋白)的抗原,为非血清型特
异型疫苗,该候选疫苗的开发难度较大。
公司在取得 PBPV 的 I 期临床试验的积极数据后,正在进一步规划后续研发
推进计划,需要进行审慎、系统、科学的论证。因此,根据该候选疫苗当前的研
发进度及相关费用结算、支付的预计情况,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投入完毕。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客观原因及实际实施情况
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完毕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次在研疫苗研发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