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
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
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
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
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同意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
定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此项变
更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情况下,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
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
作的要求。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
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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