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浙文互联公司章程》《浙
文互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梅娟女士、廖建文先生、金小刚
先生及董事王巧兰女士、陈楠先生五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刘梅
娟女士担任。
成员,为:独立董事罗春华女士、金小刚先生、刘梅娟女士及董事尤匡领先生、
段盛行先生,其中会计专业人士罗春华女士为主任委员。
后,刘梅娟女士不再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独立董事罗春华女士、金小刚先生、郑春燕女士及董事尤匡领先生、段盛行先生,
其中会计专业人士罗春华女士为主任委员。
因董事段盛行先生离任,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召开董事会补选罗亮先生为第
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
员为:独立董事罗春华女士、金小刚先生、郑春燕女士及董事尤匡领先生、罗亮
先生,其中会计专业人士罗春华女士为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所有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了全部会议,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事项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一次会议
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二次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
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也不存
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
(二)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
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恪尽职守,出具的报
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
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战略重点、监管
动态及行业风险变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方向、方法及重点领域提出指导性
意见。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
部控制检查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
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且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内部管理
制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内控体系的有效性和合规性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
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协调与督导职责,着力构建
高效协同机制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与
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与配合,有效整合内外部审计资源,减少了
重复劳动,提升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了公司年度审计任务的高效、顺畅完
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作用。
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