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冶: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5: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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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相关监管规定以及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中冶”、“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现就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构成
生、周纪昌先生、刘力先生及周国萍女士,由独立董事吴嘉宁先
生担任召集人。
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纪昌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已满 6 年,辞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变更为:吴嘉宁先生、刘力先生及周国萍女
士,由独立董事吴嘉宁先生担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职责
  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
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具体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财务主要控制目标,监督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
指导公司财务工作;
 (二)审议公司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三)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
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对公司内
部审计体系建设、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
 (五)审议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规划、规章
制度、工作流程和主要控制目标;
 (六)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年
度报告;
 (七)监督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执
行的有效性,指导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
 (八)审议内部控制评价部门拟定的评价工作方案,审议并
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就有
关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事宜的重要调查结果及管理层的反馈
进行研究;
 (十)审议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审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十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
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
员会;
  (十三)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
重大问题等;
  (十四)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确保内部和
外部审计的工作得到协调,确保内部审计功能在公司内部有足够
资源运作,并且有适当的地位,以及检查及监察其成效;
  (十五)审议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十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七)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所规定或建议的涉及审计
委员会可行使的其他职权(包括但不限于《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1《企业管治守则》的有关原则及守则条文中建议的职权)
                          。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9次,其中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7次,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2次。
                会议审议和讨论事项19项,
内容涉及历次定期报告、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聘任等事宜,并多
次与审计机构就定期财务报告的审计、审阅工作进行沟通,完成
对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情况的审查并对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总
结评价;通过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情况、内控与风险管理
工作方案、内控与风险管理检查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汇报
的方式,履行内控与风险管理职责,审查公司设立的意见反馈渠
道,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担保计划及利润分配等事项,并
对如何发挥好内控与风险管理工作对公司决策、管理、经营等各
环节的辅助作用提出明确要求。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未发现上市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
不规范等情形,未收到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举报材
料。
  各位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含通讯方式出席)
     吴嘉宁      9                 9
     周纪昌      1                 1
     刘 力      9                 9
     周国萍      9                 9
  (一)关于对审计机构的选聘、监督、评估、沟通
  开展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对
拟聘用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德
勤华永”
   )的业务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及独立性等情
况进行审核并同意聘用其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主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内控审计总结工作、2025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审阅工作、2025 年度
审计计划工作分别与安永华明、德勤华永进行了多次沟通,针对
审计工作进展、
      可能涉及的重大事项等进行充分讨论并交换意见,
督促公司管理层落实有关工作并要求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同
时,对审计机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形成总结报告
供董事会参考。
   (二)关于定期报告、年度预决算等财务事项
年预算及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
进行研究及审查。
       重点关注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
                    投资风险管控、
项目管理、财务资金管理等事项,要求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压降
“两金”规模、重视现金流管理、加强项目管控,提升毛利率水
平,并谨防财务风险、安全风险和海外经营风险。
   (三)关于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及内部控制监督
  对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部审计工作及内控管理工作进行了过程监督和指导。
   (四)关于募集资金事项
  根据《中国中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审计
部门应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
投资等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公司审计部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并于 2025 年 3 月、10 月将 2024 年下半年及 2025 年上半年相关
检查结果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四、总体评价
履职,继续发挥决策辅助作用及专业议事和咨询功能,为董事会
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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