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公告编号:2026-013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
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
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具体内
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盈利水平、公司财务及现金流状况、外部融资环境及股东回报
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和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规划基本原则
求。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分红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
分红的方式。
(二)现金分红条件及分红比例
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超过 5,000 万元;或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
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原则上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且当年利润分配总额不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
利润的 20%。同时,公司将综合考虑当期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资金平衡等需求因素,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度适当提升分红比例。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
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
票股利分配预案,或者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分配预案。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四、规划决策程序
本规划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根据有关法规政
策、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或生产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需要等因素需调整规划的,公司董
事会可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况下对本规划
进行调整,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