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中
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股份”或“公
司”)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
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
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
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
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
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
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 8 日召开的董事会 2025 年第 3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
控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国
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28
日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德勤华永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服务需求及被审计
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
作方案,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
安排。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针对公司的服务需
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审计准则及其他法规的相
关要求制定了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
工作围绕公司的重点领域展开。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德勤华
永全面配合公司的年报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
时间要求。德勤华永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
计划与时间安排,就审计计划和审计完成情况与审计和风险
管理委员会进行了有效沟通,充分听取并考虑了委员会的意
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德勤华永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
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
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执行了
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德勤华永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配备了
专属审计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中央企
业、交通运输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香港
执业会计师等专业资质。此外,项目合伙人均由经验丰富的
资深审计合伙人担任。
德勤华永在本年审计中充分发挥了事务所内部多元化
专家团队的作用,涉及的专业领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审计、
估值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及数据分析等。同时,在整个
审计过程中,德勤华永内部的专家全程参与并对审计业务提
供持续的支持和响应,确保审计业务的顺利进行。
(二)信息安全管理
德勤华永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履行信息
安全保护义务,规范处理信息数据,并严格遵守国家的信息
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德勤华永制定了信息安全、隐
私及保密性制度及事件响应指南,并已通过了 ISO27001 信
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年由第三方审核。同时,德勤华永
实施严格的审计工作底稿管理制度,确保境内形成的审计底
稿均按规定保存在境内,未经中国政府有关主管机关许可,
不向任何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审计数据。
(三)质量管理水平
德勤华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
—业务质量管理》的要求,针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或审阅业务、
其他鉴证业务或相关服务业务设计、实施及运行了质量管理
体系,为其在(1)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职
业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并根据这些规定执行业务;以及(2)
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业务报告
等方面提供合理保证。
德勤华永根据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以及会
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
理政策和程序,识别了相应的质量目标、质量风险以及应对
程序,这些政策和程序构成了德勤华永完整、全面的质量管
理体系,能够为事务所的有效运行以及审计项目的高质量交
付提供支持。
(四)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德勤华永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
经评估,公司认为德勤华永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的审
计师,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其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能够确
保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过程规范有序,勤勉
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保持了独立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完整、清晰。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