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航: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5: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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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
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
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于 2012 年 9 月经
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
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
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日召开的董事会 2025 年第 3 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国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控
审计师,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二、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德勤华永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就预审、终审等
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
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审计准则及其他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了
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重点
领域展开。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德勤华永全面配合公司的年报工作,
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德勤华永就预审、终审等
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就审计计划和审计完成情
况与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了有效沟通,充分听取并考虑了审
计委员会的意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德勤华永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
及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 7
次会议,听取德勤华永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进展
情况的汇报。公司在德勤华永进场开展审计工作后,与年审审计师
就审计过程中需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二)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 8
次会议,听取了德勤华永审计师关于公司 2024 年财报审计和内控审
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 10
次会议暨第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听取了德勤华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中期预审工作情况的报告,肯定了德勤审计师工作成效,提出
结合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控、提质增效等工作要求,并同意将其
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5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 13
次会议,听取德勤华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计划汇报。审计
委员会认为审计计划保持了很好的稳定性。其中重点关注了营业成
本,对此表示肯定,并希望审计师就成本管控多提好的建议,公司
财务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和风险
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德勤华永相关资质和执
业能力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在 2025 年年报审计期间与德勤华永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交流,全程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执业行为,
督促其依法合规、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忠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
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严格遵循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制
定并执行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案,充分配备专业审计资源,按时高质
量完成了审计工作,公允表达审计意见,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客观、完整、清晰。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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