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
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
自担的原则,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
股计划的情形。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
力,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会审议。关联委员林锐新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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