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测标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31 0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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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测标准”)
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
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
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公告内容请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2021 年 9 月 27 日和 2021 年 10 月 8 日披露公告。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
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173 名,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164.77 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29.08 万股调整为 49.436 万股,授予价格由 24.93 元/股调整为 14.49
元/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 102,500 股调整为
股票激励计划的人员中有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4,25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4.4882 元/股。
确定 2022 年 8 月 31 日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以 14.49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
件的 55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49.436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12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493,360 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
本 113,471,090 股的 0.43%;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人数为 53 人;授予价格为 14.49
元/股,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
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4,25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4.4882 元/股。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52)。公司对离职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4,250 股
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113,964,450 股减少至 113,790,200 股。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监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同意对
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5)。公司对离职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54,720 股限制性股
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113,790,200 股减少至 113,535,480 股。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
宜。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48 名,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5,828 股。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拟解除
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
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符
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152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96,583 股。
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
数量,同意对 22 名激励对象(其中 10 名由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部分达标,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12 名因个人原
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
宜。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43 名,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87,467 股。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
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符合解除限
售的激励对象共 143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87,948 股。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
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
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43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同意对 10 名激励对象(其
中 9 名由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部分达标,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1 名因
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的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相关规定,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
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
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
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参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人员中 9 名由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部分达标,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
售,持有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2,087 股;1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持有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80 股;合计 10 名激励对象,持有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23,467 股。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467 股进
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541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 153,497.65 元,资金来源
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件股份
其中:高管                                    32,126,793   13.20%
锁定股
股权激励限                                        0        0.00%
售股
件股份
总计       243,496,348   100%     -23,467   243,472,881   100.00%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系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对不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法律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0 名激励对象(其中 9 名由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部分达
标,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1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
具备激励资格)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关于
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合法有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
定,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3,467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
本次回购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的原因、价格、数量等
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公司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
序。
  六、备查文件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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