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
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的说明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四
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并审议通过了《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
员会实施细则》《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 年
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修改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等议案,取消监事会,将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行使,进一步完善了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成员,发行人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具体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委员 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 王内利、王学林、孙虹 王内利
审计委员会 吕晓红、姚玉元、王恩伟 吕晓红
提名委员会 姚玉元、孙虹、王学林 孙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吕晓红、姚玉元、王内利 姚玉元
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来,截至本说
明文件出具之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更。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
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
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制定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岗位职责;制定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与业绩考核指标;制订
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薪酬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负责对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进行管理;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
等进行审查;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
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
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
会的设置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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